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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7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民政部:未批准任何带有“一带一路”字样的社会组织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4日发布提示,目前未批准任何带有“一带一路”字样的社会组织,凡是冠有“一带一路”字样且自称在民政部登记的组织均属于虚假宣传,将依法取缔并追责。

  据介绍,近日,一些未经登记的“一带一路”联盟、研究会等组织在社会上开展活动,举办论坛、研讨会、展会以及评比、竞赛活动等,收取高额费用,给一些单位和个人造成经济损失,产生了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有的已触犯相关法律法规。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提示社会各界保持警惕,防止以“一带一路”为幌子的敛财聚财行为。相关机构和人员在发起成立社会组织时,必须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登记。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提示,查验在民政部登记的全国性社会组织名单,可登录中国社会组织网(http://www.chinanpo.gov.cn)。查验在地方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可登录地方民政部门官方网站或向地方民政部门进行咨询。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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