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让保障房重新回到“主流”区域,必须从决策上、规划上予以倾斜。地方应下定决心,优先、“优址”安排保障房项目。
现代快报首席评论员 伍里川
近日审计署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显示,2016年有超过40万套的保障房无法正常交付给住房困难群体使用,其中12.87万套基本建成的住房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搁置1年以上无法交付;27.24万套住房因位置偏远、户型设计不合理等,空置超过1年。
保障房等于偏远房?虽然未必可以这么说,但现实中,保障房远离城市中心地区的问题是明摆着的。例如北京天通苑、回龙观保障房小区到城区,单程20公里。
近年来,这类披露和“抱怨”的声音不绝于耳。只是“风景依旧”,审计署此番公开的情况,其实是老问题。保障房偏远,必然制约入住率。虽说“距离不是问题”,但是入住保障房的群体,面对交通及其他各类生活成本,压力骤增。
保障房偏远,配套跟不上,看起来是规划的问题,但说到底,是地方用不用心的问题。
当然,城市越来越大,用地越来越紧张,客观上限制了保障房的“就近”选址。保障房难免有选址较远的情况,可保障房的选址总是“靠边站”,而且多个地区都有这一“规律”,这就不正常了。
归根结底,出现审计署所指的这一问题,还是一些地方对保障房不够用心,甚至可谓不够重视。 一些城市,出于对经济发展的最大值考量,往往把高大上的区域让给了房地产开发项目,剩下来的边边角角才留给保障房项目。这种反差,已经形成某种惯性。正如报道所言,这几年地方为完成中央下达的保障房建设任务,纷纷赶进度、抢规模,但配套建设跟不上,位置较好的地段都开发成了商品房。
可见,多数情况下,不是缺少适合的地方,而是缺乏“适合”的决策。
只求数量“达标”,却无视基本品质,建成的保障房被空置,也就不足为奇了。保障房基本功能是满足城市困难群体的居住,如果连基本交通、超市等配套设施都没有,居民当然无法正常“安居”。
保障房不同于商品房,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土地拍卖实现大幅溢价,获得更多财政收益,建设保障房往往需要地方掏钱。这就考验一些地方政府建设保障房的用心程度,在规划时,是否能从居民的实际生活出发,做好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同时选址也要合适,不能总把保障房项目建在城市边缘。
曾有官员提出,对于保障房的偏远问题,应该体谅。体谅当然少不得,不过,如果有条件也不让保障房“就近”建设,那无疑就失去了体谅的前提。
保障房偏远的局面应该尽早扭转,民生工程当在乎民众的体验。保障房的居住指数同样该有一个高标准。
做好保障房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让保障房重新回到“主流”区域,必须从决策上、规划上予以倾斜。地方应下定决心,优先、“优址”安排保障房项目。几年前,郑州出台新政规定,偏远保障房项目将不予审批。
希望今后有更多的城市推行这样的良心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