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雨伞的“下架”,并非城管“多管闲事”,而是依据相关规定的积极作为。共享雨伞进入公共区域,必须“守规矩”,即便有共享禀赋,也要遵守公共规则。只有在规则的框架之下,共享雨伞才能更好地发挥共享属性的功能,才能取得更多的社会效益,
共享单车起步较早,已逐步暴露出一些问题。眼下,针对共享单车存在的“先天不足”,各地正在积极探索规范之策。“前车可鉴”,共享雨伞可避免犯共享单车同样的“错误”,甚至可以少走“弯路”。
共享经济不能影响到公共秩序,人为增加公共安全的不确定性。同时,对共享不宜简单理解、狭隘理解,不草率,不蛮干。清除共享发展之路上的“障碍”,才能让共享发展更顺畅。 安徽 王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