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高研 见习记者 刘遥)6月17日凌晨,刚刚结束任务回到家中的执行法官小刘,陆陆续续收到了被执行人李某发送的威胁、侮辱性短信。当日,南京高淳法院依法决定将李某司法拘留。
2014年李某帮朋友担保贷款5万元,约定期限过后未还款,申请人将借款人和李某一起告上了法庭。经调解,李某约定6月上旬还款5000元,但期限过后,李某拒不履行。
6月16日晚上9点,执行人员来到李某家中,仅李某的父母在场,执行人员表明来意后出示了证件和搜查证,开始对李某的住所进行搜查。记者了解到,李父很是配合,但执行人员并未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无奈之下,执行人员只好填写传票交给李父,希望他转达李某,下周一携款前来高淳法院执行局履行他的承诺。
李某知道法院来家中搜查后,气愤之余居然给执行人员发送报复短信,用词十分不堪。高淳法院依法决定将李某司法拘留。李某被拘后,行动不便的李父带着5000元来到了执行局,希望法院提前释放李某。记者了解到,高淳法院重新提审了被执行人李某,李某经教育后真诚悔过,并写下悔过书。法院最终决定对其提前解除司法拘留。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对司法工作人员、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