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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6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现代快报网
江苏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下月实施
禁止七种“医闹”
公安机关将第一时间出警

 医闹、暴力伤医……不时发生的这些现象,让医患关系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用这些词来形容医患关系,可能并不夸张。如何用法律的方式来缓解这一关系?《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简称“条例”) 已经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将于7月1日起施行。6月23日,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举行,相关部门单位就落实这一条例进行了交流。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鹿伟 见习记者 耿朴凡

  现状

  江苏每年医疗纠纷7000余起

  副省长蓝绍敏介绍说,江苏是人口大省、医疗卫生大省,2016年门急诊量达到5.52亿人次。城乡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位居全国前列,但也有组数据不容忽视:江苏每年发生医疗纠纷在7000余起,医疗纠纷成为埋伏在人民群众就医过程中的“隐形杀手”。

  整个医学最本质的就是医与患的关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仲梓表示,破解医患关系难题不能光靠“理解万岁”,关键要靠制度。

  热点

  暴力伤医,发生一起查处一起

  医闹行为

  公安:第一时间出警处置

  条例涵盖了医疗纠纷预防、医疗纠纷处理一般规定、纠纷解决途径、医疗鉴定、医疗风险分担和法律责任等方面。

  其中,备受关注的是禁止了七种“医闹”行为,包括“在医疗机构内拉横幅、设灵堂、摆花圈、焚香烧纸、散发传单、张贴大小字报等;将遗体停放在太平间以外的公共场所,或者阻挠将遗体移放太平间、殡仪馆;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或者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等。

  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邵木金表示,要求各级公安机关接到涉医报警第一时间出警、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控制态势;同时严格区分医患纠纷与伤医、闹医等违法犯罪行为,对于暴力伤医、扰乱医疗秩序案件发生一起、查处一起。

  医疗鉴定

  律师:缩短鉴定时限

  出现医疗纠纷,有的医院花钱买平安的现象不时发生。究其原因,一些医疗损害并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因医疗损害鉴定管理机制不成熟,导致引发一些争议。

  省卫生计生委主任王咏红表示,将抓紧出台《江苏省医疗损害鉴定管理方法》,建立鉴定专家库,规范鉴定流程,为医疗纠纷处理提供科学依据。

  由于医疗鉴定案件多及其他因素限制,目前医疗鉴定常需几个月才能出鉴定报告。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云建议,加大对省、市医学会的投入,消除医疗鉴定时限过长的弊端。

  医患沟通

  医院:加强沟通能力培训

  在医院,因为医患沟通不畅而导致的误会、争吵和投诉案例,可能每天都有发生。对此,条例明确,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患沟通、投诉管理制度,明确咨询、投诉管理部门,设置专门场所,配备专(兼)职人员,接受患者及其近亲属的咨询和投诉,及时解答和处理有关问题。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院长季国忠强调,应该加强医患沟通能力培训。“如何识别高危医疗纠纷病例,如独生子女、低收入阶层、心理有问题的等,加强沟通及医疗风险告知,强调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杜绝过度医疗,在高危科室组织学习讨论,吸取经验教训。”

  声音

  希望尽快制定实施细则

  会上,许仲梓表示,省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与条例相配套的制度,依法细化条例有关规定。如,目前医疗纠纷中矛盾最尖锐的主要集中在医疗意外引发的纠纷。因为无过错医疗损害导致“人财两空”的结果往往由患方来承担。尽管条例专门增加了“鼓励患者参加医疗意外保险”这款指引倡导性的内容,但更希望,下一步政府及有关部门结合江苏实际,继续研究无过错医疗损害救济机制的构建。

  鼓楼医院党委书记彭宇竹表示,条例的出台对防范处理医疗纠纷、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将起到积极作用和法律保障,但她也希望能够尽快制定出台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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