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顾元森)6月22日,南京市中院对7起毒品犯罪案件共计18名被告人进行公开集中宣判,涉毒品总量超50公斤,其中6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6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宣判案件中,被告人夏某、陈某、王某等人贩卖、运输毒品犯罪案件,涉毒数量巨大,合计约43公斤。判决书显示,夏某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贩卖、运输毒品罪,系毒品再犯,依法应从重处罚。王某、孙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系累犯,应从重处罚。夏某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数罪并罚。法院对夏某、陈某、王某均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孙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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