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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6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现代快报网
为拆迁财产,断了42年父子情
5年来形同陌路,法院判解除养父母养子关系

  从4岁到长大成人,再到娶妻生子——小刘被刘某夫妇领养逾40年,2011年起因为拆迁之后的房屋产权和拆迁款等问题与养父母闹起了矛盾,竟然闹到了与两位老人形同陌路的局面。最终,苦等多年的刘某夫妇彻底心灰意冷,于是将小刘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现代快报记者从苏州市虎丘法院了解到,近日,法院支持了刘某夫妇的请求,刘某夫妇与小刘的养父母养子关系解除。

  

  艾家静 何洁

  5年形同陌路,养父母起诉养子

  1975年,年近而立之年的刘某夫妇收养了同镇上另一对夫妻的四儿子赵某,并改名为刘某。尽管当时双方并未办理收养手续,但自从4岁进入新的家庭后,刘某夫妇一直将这个孩子视为己出,并抚养他长大,还在成年后资助其娶妻生子。

  一家人一向相安无事直到2011年,因为房屋征地动迁中安置房的产权登记问题,小刘与养父母产生矛盾。“2012年房子拆迁后,为了房子写谁的名字以及拆迁款等问题,他三天两头与我们吵架,还扬言要‘一刀两断’。本来觉得有什么问题可以协商解决,但一直没有协商成功。”令刘某夫妇痛心的是,从拆迁后至今5年多的时间里,虽经多番调解,但养子与他们的关系不但没有好转,甚至真的闹到了同住一村,却形同陌路的程度。

  “这么长时间,他对我们不理不睬、不管不问,逢年过节连个问候的电话都没有。就算在路上遇见,也不会打一句招呼。”刘某夫妇说。

  调解不成,42年领养关系解除

  事到如今,在已年逾七旬的刘某夫妇看来, 他们与养子之间的关系已恶化到无法继续维持事实收养关系,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庭审过程中,小刘指出,与养父母一起生活了40多年,“一直当他们是我的亲生父母,但过日子难免有一些小矛盾。”在他看来,双方没有根本性矛盾,“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财产,我应得的应当给我。”因此希望法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持与刘某夫妇的收养关系。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夫妇与刘某因家庭财产问题产生矛盾后,在长达5年多的时间内,刘某作为成年养子未能采取正确的方法,及时主动与养父母沟通,化解彼此之间的隔阂,导致双方矛盾逐渐加深。现虽经法院数次劝说,刘某夫妇仍明确表示无法与刘某共同生活,要求与被告解除收养关系。刘某在答辩意见中虽表示不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在目前情况下,双方共同生活已经不可能。最终法院对刘某夫妇解除收养关系的请求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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