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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6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住房公积金基数下月起上调
市区职工每月缴存额最低为384元

  昨天,记者从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7月1日起,常州开始调整2017年度(2017年7月-2018年6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调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为18980元,缴存基数下限常州市区(含武进区)为1920元,金坛区和溧阳市均为1730元。

  据了解,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此次参与调整的对象,不仅包括常州全市职工,还有个体工商户等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缴存基数的上下限,则主要参考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来确定。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2016年常州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8986.5元,确定2017年度缴存基数上限为18980元。

  下限由于省人社部门2016年未公布全省各类地区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参考常州职工人均工资增幅,同时考虑常州2016年度基数下限没有调整,因此按照2015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增长8%左右确定今年的最低下限标准,即:常州市区(含武进区)为1920元,金坛区、溧阳市为1730元。

  与2016年度相比,此次常州市区上限上调了880元,下限上调了90元。按照基数下限、缴存10%的比例来计算,上调后,常州市区职工每月缴存额最低为384元,比去年提高了18元。

  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没有变化。2017年度常州全市各类企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10%-12%;机关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12%;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等个人缴存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统一为20%。 杨志栋 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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