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9日下午发布公告,上诉人于欢故意伤害一案将于23日公开宣判。公告称,该院定于2017年6月23日9时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第22审判庭公开宣判上诉人于欢故意伤害一案。
此前,被告人于欢故意伤害一案,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2月17日作出一审判决。宣判后,被告人于欢、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杜洪章、许喜灵、李新新等人不服,提出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24日受理该案,并于5月27日二审公开开庭审理这一案件。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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