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成良坦言,通过此次事件他感受到,律协在维护律师权益、对律师违法行为处理这两方面工作外,如何平衡处理好律协、律所、律师三方关系是一个新的课题。
“律师制度恢复以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律师协会角色不是很分明,如2014年以前都是司法行政领导兼任律协的会长,带有很重的行政管理色彩。”赵成良说,现在突然转换角色,很多律师观念没有转变,我们律协在工作中的转变也没有那么快。在处理这些关系时应该加强思考,如何更好地服务律师。
一名安徽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此次事件反映了律协还没有脱离管理者的思维,仍然把行业协会的管理职能和行政管理混淆,律师协会本是一种自律组织,律师法授予律师协会一定的行政管理职能,而律协却把行政管理职能作为一种权力来运用。
这名律师认为,平衡律师律所律协之间的关系,应该严格按照律师法和律师管理规章制度,对律师的执业行为进行管理、监督,并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提供有效的服务。既要有效地维护律师的权利,对于侵犯律师权利的行为,给予帮助协调,同时律协也应当提高自身的服务意识。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