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郁
自拍开始流行于2010年,那一年苹果的iPhone4手机配备了性能良好的前置摄像头,然后其他善于模仿的手机迅速跟上了这个潮流。现在各种拍照手机、美颜相机以及各种滤镜之类的东西,让自拍变成了艺术,催发了一个自拍时代的流行。
自拍最常用的姿势是仰视四十五度,在一臂之内为你自己或包括自己在内的一群人拍摄照片。自拍因为通常把焦点聚集在脸部,所以为了让自己的脸型更好看一些,通常还会有一些辅助表情,比如要稍微撅嘴,或者鼓腮,还有人习惯性比画剪刀手——这就是全世界最流行的自拍姿势。
自拍相对于其他拍照姿势,一个本质的变化在于,自拍更接近于自我建构的镜像。当我们照镜子时,我们从中发现自我,而当我们自拍时,我们在建构一个新的自我。自拍以及美颜相机的流行,让自我更加自恋,自恋到把自己变成社交的中心。
智能手机对手机功能一个最大的拓展就是,从单纯地打电话进行沟通,变成了用自拍吸引对方来进行交流。打电话是一种主动表达,而自拍更像是一种自我标识,当我们自拍后总喜欢把最好的一张照片上传到社交媒体上,比如发布在Facebook、Instagram、微博、微信朋友圈等,获得网友们的点赞和评论。通过这种自拍,我们发布自己的形象,分享自己的生活,消费自己的表达,从而达到社交的目的。只不过这种社交是一种完美社交、虚拟表达,我们从来不知道自拍照背后那个真实的人到底是什么样子的。我们获取的自拍照基本上都是过度美化后的自拍,我们对照片的评论,更是一种过于丰富的想象和过度阐释的结果。
纽约大学的尼古拉斯·米尔佐夫在《如何观看世界》中提到一个观点说,自拍能够引起共振,这种事情并不新鲜,它只不过体现和强化了自画像的悠久历史。我们熟知现代主义风格的画家,比如梵高、高更、塞尚都是自画像的高手。他们之所以钟情于自画像,是因为清楚明晰的自画像最能拉近它们与观众之间的距离,自拍延续了这种功能。我们投向镜子的目光是主观想法的印记,虽然一般来说不至于病态到自恋症的程度,但也足够自信到让画家产生一种自我陶醉。它们总体来说都表现了一种对自我的强烈迷恋,让画家得以在画纸上永生,同时也是画家声望的证明——自拍弱化了自画像的艺术功能,把自画像变成了举手之劳的大众艺术。
我们可以对比自拍照与自画像,自拍当然也是一种自我迷恋的证据。我们总喜欢自拍,比如在旅游途中、用餐过程中、社交环境中,有时候为了自拍,会打断正在进行的事件。这方面最有名的一个例子是:在奥斯卡颁奖典礼上,演员布莱德利·库珀拍摄了世界知名演员们会聚在主持人艾伦·德詹尼斯的周围,准备自拍的照片,这张照片发布在社交媒体上,成为当年最受欢迎的一张照片。自拍在这种语境中,更像是一种数字化的表演。它融合了个人图像、创作者作为主人公的自画像以及机器制作的艺术图像,最终汇聚成为我们这个时代最为明显和流行的艺术。
约翰·伯格在《观看之道》中说,观看先于言语。他的意思是说,观看确立了我们在周围世界中的地位,因为我们观看到别人在观看我们,我们是别人眼睛里的镜像。在一个全民自拍的时代,我们可以说,自拍代替了所有的言语。自拍再也不是观看别人,而是观看自己,然后迫切地需要别人的观看。观看别人是一种交流,观看自己是一种自我陶醉,陶醉在自我建构起来的世界中。这个世界最大的闪光点就在自拍的一瞬间,在那一瞬间,我们调动起来所有美好的表情、所有身体的经验,渴望达到一个完美的顶点。当这个自拍的瞬间过后,我们表情松弛、面目可憎、无精打采、生活平庸。相比那个完美的瞬间,我们仿若掉进了一种生活庸常性的深渊,而那个瞬间是对这种庸常性的升华。
为了瞬间的荣耀,为了逃离日常生活的禁锢,我们迷恋上了自拍,自拍成就了每个人。
■试读
“芹、荠、母子草、繁缕、佛之座、菘、萝卜,是为七草”。这是我们耳熟能详的和歌“春之七草”。
日本每年1月7日有喝七草粥的习惯。所谓七草粥,就是将这七种草切碎煮成的粥。这七种草在秋天发芽,身披绿叶越过寒冬,是坚韧品格的象征。在一年之始喝下七草粥,寄寓着人们希望这一整年无病无灾的心愿。且不论有无道理,想想新年头几天人人吃得肚腹滚圆,在第七天吃些养胃的粥也是合情合理的。
——柳宗民/三品隆司《杂草记》
爱莎七岁,很快就八岁了。她知道自己当七岁小孩当得不怎么称职,也清楚自己与众不同。校长说她要“正常些”才能“融入其他小朋友”。大人们总说她“太老成”。爱莎知道这不过是“小小年纪却如此烦人”的另一种说法,因为每当被爱莎纠正单词发音,或者无法为她解释主格和宾格的区别时,大人们才会这么说。越是蠢的人越爱自以为是,所以“老成”这个评价,往往伴随着对她父母的尴尬一笑。
——[瑞典] 弗雷德里克·巴克曼 《外婆的道歉信》
尽管天气炎热,莉拉没什么精神,但她不仅忙于打理新肉食店,有时候还会陪着她小姑子去市中心,在马尔蒂里广场上正在装修的店铺里查看,那里的事务都是米凯莱一直在管着,里诺经常也会去看看,他觉得理直气壮,因为一方面他是“赛鲁罗”鞋子的生产者,另一方面他是斯特凡诺的大舅子,而斯特凡诺是索拉拉的股东。在鞋店里,莉拉也是一刻不闲。
——[意] 埃莱娜·费兰特 《新名字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