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5日晚,一对双胞胎女婴的降生却让孩子的父亲高兴不起来。因为两个孩子患有先天性疾病,孩子一出生就进了新生儿病房。双胞胎女婴出生3天不到,她们的父亲竟亲手要将她们杀死。近日,双胞胎的父亲和外婆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刑。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丁晟 通讯员 鼓研
2016年3月7日中午,南京某物业公司一保安在日常巡视时,发现长江边一块石头上放着一个黑色的旅行包。打开包裹一看,他吓了一大跳,包裹里竟是两个看起来刚出生没多久的婴儿。报警后,警方将两个孩子送到医院进行抢救,其中一个体重较轻的孩子因抢救无效死亡,而体重较重的那个则幸运地活了下来。
这两个孩子的父母是谁?又是什么人狠心地将两个孩子丢弃在江边?得知两个孩子刚出生不久且身患疾病,警方随即对多家医院展开走访。在鼓楼医院,吉某某主动向警方供述了自己弃婴的事实,承认自己就是两个孩子的亲生父亲。
原来,2016年3月5日晚,吉某某的妻子在鼓楼医院剖腹产生下两双胞胎女婴,当晚两女婴因先天性疾病等被紧急转至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进行救治。
第二天,吉某某被告知两女婴疾病无法痊愈后,便将该情况告知岳母檀某某,打算按照老家的风俗“水葬”这两个幼小的生命。3月7日,吉某某给两女婴办好了出院手续后,与檀某某等人抱着两女婴搭车前往长江边。但这个时候,两个孩子并没有死亡。
在搭车去江边的途中,吉某某在一家小店买了一只黑色旅行包。中午12点左右,两人来到长江6号码头附近,檀某某将两女婴放入黑色旅行包中,丢至江边石头上,两人随后就离开了现场。两个孩子中,体重较轻的女婴经抢救无效死亡。体重较重的女婴当时被抢救过来,但不幸的是3天后孩子出院,在返家途中死亡。
鼓楼法院认为,吉某某、檀某某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应予处罚。但由于群众及时发现孩子并救治,孩子未被溺水身亡,系犯罪未遂。两人犯罪后主动投案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
最终,鼓楼法院以吉某某和檀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