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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6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现代快报网
企业杠杆率怎么降?江苏出台26条意见
推荐国企“混改”,鼓励探索市场化债转股

  6月12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省政府近日印发了《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了江苏省降杠杆工作的目标任务,力争到2020年底,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提高至35%以上。《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到,在推进企业重组方面突出推荐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探索市场化银行债券转股权。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张瑜

  “十三五”期间每年完成15家国企“混改”

  江苏省发改委副主任王汉春介绍,目前江苏省直接融资发展态势良好,实体经济债务水平不高,风险总体可控。“虽然江苏省企业降杠杆工作已取得初步进展,但对照中央要求,对比部分省份的工作成效,还存在着一定差距,要在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前提条件下,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保障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他说。

  近日,江苏省政府出台了《实施意见》,包括七条途径26条意见。王汉春介绍了其中的一些亮点,比如在积极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方面,主要突出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这个重点,提出了“十三五”期间每年完成15家左右国有控股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阶段性目标任务,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围绕产业链延伸和业务链拓展强强联合,鼓励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压减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退出低效产能,实现市场出清。

  探索市场化债转股,遵循“三鼓励、四禁止”

  在《实施意见》中,市场化债转股是一项创新举措。王汉春介绍说,在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方面,在政策层面和实施层面明确了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所需遵循原则、各类实施机构作用和项目退出安排,支持多类型实施机构依据国家政策导向自主协商确定转股对象、转股债权以及转股价格和条件,实施机构市场化筹集债转股所需资金,多渠道、多方式实现股权市场化退出。

  对于江苏省市场化债转股工作,王汉春提出,将严格遵循“三鼓励、四禁止”原则。所谓“三鼓励”类企业,即因行业周期性波动导致困难但仍有望逆转的企业;因高负债而财务负担过重的成长型企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成长型企业;高负债居于产能过剩行业前列的关键性企业以及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企业。“四禁止”是指四类企业禁止债转股,即失去生存发展前景、扭亏无望的“僵尸企业”,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严重失信企业,有可能导致过剩产能扩张和增加库存的企业,债权债务复杂且不明晰的企业。

  到2020年力争全省境内外上市公司超过550家

  《实施意见》中明确,在积极发展股权融资方面,提出支持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开展股权融资,加大对初创期创新创业企业的投资力度,到2020年,力争全省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资金规模超过6000亿元,90%以上的拟上市公司存在创投基金或私募股权基金入股,全省境内外上市公司超过550家,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挂牌企业超过2000家,江苏股交中心挂牌企业2000家。

  王汉春说,在依法依规实施企业破产方面,强调支持和保护企业依法破产,通过进一步提高司法服务效率,重点加快“僵尸企业”破产清算退出;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自我约束、多措并举盘活企业存量资产以及多方式优化企业债务结构等方面,重在激发各类企业自发降杠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引导各类金融资源进一步优化配置,创造有利于降杠杆的政策和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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