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市机动车保有量逾330万辆,全省最多
快报讯(记者 何洁)6月8日,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公告,公开征求《关于加强流动人口小型客车登记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今后,流动人口在苏州行政区域内,申请小型客车登记需要达到一定分值。
根据征求意见稿,流动人口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居住时间满一年或者参加社会保险,合并计分分值达到一定标准以上可以申请小型客车登记。
流动人口申请小型客车登记计分项目和分值设置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居住时间满一年的为50分,连续居住时间每增加一个月加5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并正常缴纳满一个月为50分,每多缴一个月(不含补缴)加5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受理申请,并根据前款规定进行分别核算,合并计分。
2017年计分登记达标分值为100分,每年12月20日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发展状况向社会公布次年的计分登记达标分值。
申请人所得计分分值当年度内有效,第二年需重新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数据显示,截至2月底,苏州机动车保有量达331万余辆,位居全国第六,为省内最多。去年苏州日均上牌量超过1600张。其中,苏州市区机动车达167.8万余辆,非苏E号牌小客车流量约占苏州内环快速路总流量的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