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扬州两级法院近日举行了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2014年扬州市江都区“5·15”新通扬运河水质异常事件的“真凶”,德司达(南京)染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司达公司),因偷排废酸2698.1吨,被罚金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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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邮市人民法院昨天举行的发布会上,相关人士介绍说,被告单位德司达公司和各被告人处置或者非法排放的危险废物数量达到2800余吨、超过3吨这一犯罪追诉标准940余倍,“德司达公司产生的废酸液中主要成分为硫酸、有机化合物,其硫酸含量(废酸浓度)平均值高达59.34%,具有极强的腐蚀性,对生物、水体、环境危害极大;涉案的绝大部分危险废物被排入泰东河、新通扬运河水体中,对水资源的破坏后果严重、对沿河企事业机关单位、居民的安全生产、生活造成的危害长期存在极其严重,是可想而知、众所周知的常识;被告单位及各被告人长期、大量非法排放废酸近2700吨,对被排入河流水体的污染后果难以估量、治理成本亦特别巨大,应当认定被告单位及各被告人污染环境后果特别严重。”
最终,德司达公司因向新通扬运河偷排废酸2698.1吨,被判决构成污染环境罪,罚金2000万元——这是目前江苏省因污染环境罪被罚金额最高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