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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6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抢球场这事,别一味挤兑大妈大爷

  超声波

  我们乐见年轻人更加朝气蓬勃,但我们并不乐见“大妈大爷”由此变成一般意义的贬义词

  □时事评论员 刘洪波

  河南洛阳,王城公园篮球场,篮球青年与广场舞大妈大爷的冲突,引起了关注。这不过是广场舞近几年引起的社会冲突中最新的一个而已。

  广场舞兴起以来,曾经有过多次焦点时刻,泼粪事件、气枪射击事件、狗咬事件,都曾发生。此次发生的肢体冲突事件,还不算最不堪,但冲突的直接性要更强一些。

  就事论事,我们应当反对挥拳相向的行为,也应当反对引致挥拳相向的言语侮辱。至于那块场地的用途,涉及公共空间分配,应该引起公共资源配置者的重视,也应该引起社会大众的思考。

  那是一块被设定为篮球场的空间,但本质上来说,它不过是一块公共场地。它被设置为篮球场而不是广场舞场,显示了公共权力在资源配置上的偏好和价值排序,公共权力认为在空间有限的情况下,提供篮球场或者别的运动项目的空间,比提供广场舞空间是更有价值的。但这样的价值排序是否正确,可能是一个问题。

  我们真的能有一种理由,认为提供篮球场或别的免费运动场,比提供广场舞场应该优先吗?优先的依据是什么?篮球或别的“正式运动项目”比广场舞更高级?“广场舞应该到广场去跳,篮球场是打篮球的”,看起来是个道理,但王城公园的那块公共场地,竖上篮球架是篮球场,撤去篮球架也可以不是篮球场。需要篮球场的人与需要广场舞空间的人,数量哪个更多,公共空间难道不应该优先满足更多人的需求?

  有人或许认为,喜爱篮球的更多是年轻人,是正当创造时期的青年人,他们的需要应当优先满足。但社会治理上,这种理由是否正当呢?如果我们认可人的权利因为年龄不同而不同,那么那些拥有财富、美貌、才能、权力的人恐怕就有同样理由要求更多的权利。青年人并不比大叔大妈、爷爷奶奶拥有更多的社会权利包括公共资源占有权。

  广场舞可以在任何空闲场地上开展,无需给予专门场地,这是一种认识。这原本不错,但可能也正因此,广场舞在任何场地开展,都会被视为挤占了别人的空间。在小区广场上进行,小区居民干涉;在公共场地进行,公共游客觉得碍事。难以计数的广场舞人群,由此成为见缝插针的“公共资源挤占者”,这本身是一种不应有的对待。他们有权拥有自己的空间,以人数计他们应得到优先考虑,在他们的要求未获正视的情况下,他们在一些公共空间里出现,既是一种无奈,也是一种正当的空间争取。

  每个时代的人们,爱好不尽相同。广场舞是会成为一种传统,还是成为一阵云烟,尚难论定。未来世代的年轻人怎样看待那时的“篮球大叔”“健身操大妈”(如果有的话),是否继续“青年人怼大叔大妈”的故事,也未可知。但不管怎样,我们要有一致的原则,那就是不认同哪一种爱好比其他爱好更高级、更正当、更有权获优先分配公共资源,而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受到优待则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社会应该优先他们,因为一般情况下他们更容易落入不利地位。

  应该看到广场舞冲突后面的文化背景,这不是如某些人所说的“坏人变老”或者“老人变坏”,而是社会意识和文化权力向年轻人转移。在一些人眼中,广场舞这种中老年人公开展现身体姿态的行为本身既不好看也不适当,不是要向他们提供空间,而是这种身体展现应该消失。同样占用公共空间,年轻人的街舞可以赞美, 网络青年的“快闪”应当欣赏,年轻人的嘉年华受到鼓励,而广场舞则成了尴尬的存在,大妈大爷们的空间需要不被正视,大妈大爷们的舞姿被当成谈笑,大妈大爷们娱悦自我的行为也更容易引发冲突。

  我们乐见年轻人更加朝气蓬勃,但我们并不乐见“大妈大爷”由此变成一般意义的贬义词,并不乐见大妈大爷们做什么都是错误和滑稽的偏见和歧视以这样那样的幌子堂而皇之地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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