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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5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11岁男孩骑共享单车,撞人后弃车跑了

  交警提醒: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得独自骑车上路,发生事故家长担责

  孩子未满12周岁,家长竟然代刷共享单车二维码让孩子单独骑车上路,引发交通事故后,孩子吓得弃车而逃。对此,南京交警提醒广大家长,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骑车上路,否则一旦引发事故,家长将承担法律责任。

  

  通讯员 牟霞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王瑞

  5月17日下午4点左右,南京交警五大队接到市民报警,一男孩骑共享单车在江苏路附近与过路的老人发生碰擦。然而事故发生后,小男孩没有立即报警,而是将车锁上就离开了。经调查,骑车男孩只有11周岁,当天下午男孩的妈妈去接他放学回家,因有其他事情要办,就用自己的手机扫码共享单车,让孩子骑车回家。

  没想到,在骑车回家的途中,男孩撞上了正在路边行走的一对母女。据悉,被撞的母女俩,母亲已经有90岁高龄,女儿年纪也不小了。自行车先是撞向女儿,女儿反应快让开了,母亲没避开,被自行车撞到,所幸被女儿及时扶住。此后,男孩听说对方要报警,吓得将单车丢在路边就跑了。

  5月18日下午,南京交警五大队事故民警根据报警当事人指认的男孩所骑单车,通过共享单车公司的数据平台,找到了男孩家长。听明交警来意后,男孩的妈妈才知道孩子骑车撞人的事。之后,男孩家长带着孩子登门看望老人并表达歉意,目前双方已达成和解。

  近期,南京交警五大队在交通管理工作中发现,几乎每天都会发现未满12周岁未成年人骑共享单车的现象,周末会更多一些,并且多为家长陪护孩子一起骑,有的说是带孩子一起去上培训课,有的说让孩子练习骑车技术。

  

  ■警方提醒:马路不是练习场,请家长不要让不满12周岁的孩子骑车上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道路上独自骑自行车,其行为有安全隐患,家长应引起重视,如遇到交通事故,监护人需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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