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现代快报“有请律师”周日见活动如期举行。当天恰逢母亲节,活动现场来了好几位伤心的母亲。“我不要儿子、儿媳的钱,只要他们多关心我,但他们对我却不理不睬,该怎么办?”一位已经80岁的老妈妈向律师诉说了自己心中的苦闷。对此,律师支招,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除了金钱上的赡养外,精神上的赡养也很重要。老人可以和子女协商拟定赡养协议,或者起诉到法院,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顾元森 陶维洲
见习记者 刘遥
八旬奶奶:我不要钱,只需要他多关心
律师:可跟儿子签赡养协议,约定探望时间
周奶奶今年已经80岁高龄,老伴儿去世,独自一人生活。她膝下有两个儿子,现在两个孙子也已经成家,照理她应该享尽天伦,但5月14日母亲节当天,她却伤心地来到“有请律师”周日见活动现场,寻求法律帮助。
周奶奶说了大半个小时,都是家庭琐事,但一点一滴所表达的是,她的小儿子很不孝顺。周奶奶说,老大对自己很好,经常来看望,生病去医院也是全程陪同,可老二对自己不管不问。平时孩子们都很忙可以理解,可等周末自己亲自拎着东西上门看望儿孙时,小儿子和儿媳对自己不理不睬没有任何尊重。
“我有不低的养老金,不需要子女贴钱养我,甚至都是我花钱贴补他们。”周奶奶说,自己对两个儿子也很公平,给老大多少钱,老二也有份,甚至自己还把家传的瓷器都给了小儿子。然而,平时小儿子和儿媳却将周奶奶视同路人。“我跟他们说要依法赡养老人,还被怼了一句‘不要这么较真’。”周奶奶憋着一肚子的怨气,“我就很纳闷,为什么两个儿子对我的反差这么大,我又不是对他们不好。法律保护我们老人的权益,我就想让老二能时常来看看我,有没有什么办法?”周奶奶向律师请教。
对此,江苏锦隆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宇给周奶奶支招,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这不仅仅体现在金钱上面,精神上的关心同样重要。他建议老人可以先把两个儿子叫到一起,写一份赡养协议,在其中进行明确约定,比如要求小儿子多长时间看一次老人等关心老人的条款。如果还是不行,则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小儿子履行相应的赡养义务。“当然,这种事情最好是通过协商解决,通过法院起诉也只是要让孩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宋宇说。
女儿不尽赡养义务却要分房产怎么办
律师:如何分配完全由老太太作主
在5月14日的活动现场,50多岁的秦女士咨询的是房产问题,但背后同样有一个伤心的妈妈。
“我和丈夫想来想去,还是要咨询一下律师,我婆婆名下有一套公房,目前面临拆迁。我丈夫的两个妹妹听说后,提出要带着我婆婆去做公证,要分这套房子,可她们平时根本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办!”秦女士说,她婆婆名下的公房是房管所的房子,本来这套房子不在婆婆名下,而是在婆婆的姐姐名下。“后来房子过到了我婆婆一个人的名下了,我公公已经过世多年了。现在这套房子面临拆迁,我婆婆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分这套房子。”
秦女士表示,平时婆婆都是由儿子一家在照顾,两个女儿根本不管老太太,有时老太太还拿钱贴补小女儿。现在两个女儿正在说服老太太,要求带着老太太到公证处去,把房子一分为三。对此,秦女士觉得很不合理:“她们平时不尽赡养义务,现在听说房子要拆迁了,就跑来要分钱,太不讲理了。”
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李艳律师表示,从情理上讲,秦女士所说的有道理。不过从法律上来说,这套公房的承租人是秦女士的婆婆一个人,她有权处分这套房子的收益。建议三个子女与老太太协商,拿出一个解决方案。最关键的是,这件事应该按老太太的意愿做,她可以通过遗嘱、公证等方式处分这套房子,子女无权干涉。
律师周日见
现代快报“有请律师”现场咨询活动本周继续,有任何法律问题,都可前来咨询。
时间:本周日(5月21日)9:30~11:30
地点: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置地广场8楼会议室
报名方式:拨打96060热线报名,或在“有请律师”微信平台留言,在对话框中输入“报名+联系方式”即可。
交通小贴士:公交2路、26路、30路、46路青石街站下;地铁1号线、2号线新街口站下,从7号出口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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