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鼓研 见习记者 邓雯婷 记者 顾元森)很多家长都会带孩子去影楼拍写真,记录成长的过程。刘先生在儿子遥遥(化名)满1周岁时,也带着遥遥到南京一家影楼拍写真。本是想给一家人留下美好回忆,没想到却引发了一场纠纷。
2016年3月25日,刘先生夫妇带着儿子来到南京一家影楼拍写真。前两个场景拍摄顺利,第三个场景要拍摄宝宝站在墙角,手扶着四周都是带电玻璃灯泡的镜子。在拍摄前,刘先生夫妇曾告诉影楼工作人员,遥遥还不会走路,只能短时间站一会儿。让大家想不到的是,拍摄过程中意外发生了,遥遥因为手扶着镜子没站稳,一头撞在玻璃灯泡上,破裂的灯泡划破了遥遥的耳软骨。
刘先生告诉现代快报记者,事情发生后,他们一直希望影楼主动跟他们沟通,结果等了好久,只等来一个电话。影楼表示,只愿意给1000元左右的营养费。另外,刘先生可以等孩子康复后,再到影楼把照片拍完。刘先生多次找影楼协商,影楼最终让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他们动作设计不合理,怎么能让1岁小孩长时间站在带电灯泡周围呢?而且我们家长就站在摄影师旁边,照顾小孩我们尽力了,如果再近一点,我们就进拍摄画面里了。”刘先生说。
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刘先生将影楼告上了法院。5月10日上午,鼓楼法院审理认为,在提供服务时,明知孩子小,影楼不适当地让孩子站在不合适的场景里,影楼的过失是造成遥遥受伤的主要原因,所以影楼承担80%的责任,遥遥家长承担20%的责任。法院一审判决,由影楼赔偿遥遥6786.96元。
鼓楼法院向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相关部门提出建议,摄影机构为婴幼儿拍摄纪念照较为普遍,服务对象为婴幼儿等弱小群体,拍摄模式存在一定风险。一定要考虑到孩子的年龄和能够承受的拍摄模式,加强安全保障,不能只追求拍摄效果,忽视灯光、道具对孩子的伤害,拍摄时间也要控制好,切实关爱、照顾到婴幼儿特殊群体的特殊要求。
律师周日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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