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5月3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民政局获悉,本月起,南京市养老服务补贴标准提高了,对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五类老人”中的失能或半失能老人,最高每月可以补贴700元!
截至目前,南京全市养老机构296家、床位5.2万张,其中社会力量运营机构200家、床位3.6万张。南京市的养老机构补贴有三种:床位维护补贴(房租补贴)、护理补贴、综合保险补贴。补贴种类多、发放较繁琐、评估难到位,有“碎片化”倾向。
本次调整,南京市将三项补贴合并为综合运营补贴,即:根据养老机构收住本市户籍半失能、失能老人人数,基准运营补贴分别按每人每月160元、240元的标准发放,较调整前每月增长30%左右,其中收住对象为本市户籍低保“双失”(失能、失智)老人的,按每人每月400元标准发放。同时全市3A级以下、3A级、4A级、5A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分别享受基准补贴的0.9倍、1倍、1.1倍、1.2倍,补贴标准与养老机构评估等级直接挂钩,引导养老机构自觉在服务的软硬件方面提档升级。
根据九成以上老人选择居家养老的现实,就老人最需要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南京市进一步调整提高财政补贴标准,鼓励和引导更多更好的养老服务项目“进家入户”为老人提供便捷到位服务。如,对于老人居家信息呼叫终端,一律取消初装费,固定终端和移动终端的月租费统一调整为20元/月;对于居家照护费用的调整,针对的是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五类老人”(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的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70周岁及以上的计生特扶老人;百岁老人)中的半失能、失能老人,其居家照护标准分别提高到400元/月、700元/月标准。同时,对75周岁以上独居老人安装紧急呼叫终端进行补贴,各类终端月租费统一为20元/月,财政资金补贴60%的费用。
此外,对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补贴,调整为按绩效考核情况进行分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