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有外遇,和儿子离婚了还要卖房子分钱;丈夫去世了,明明有遗嘱子女却不认;女儿和女婿离婚两年多了,还要每个月帮对方还债咋办?4月23日上午,现代快报“有请律师”如期举办。活动现场,不少来咨询的市民关注房产、遗嘱以及婚姻相关问题,来看看我们的专业律师都是如何解答的。
见习记者 刘遥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顾元森 王瑞
儿媳出轨,离婚后还要分房产
“几年前,我和儿子媳妇在江宁合买一套房子,现在他们离婚了,媳妇还要卖房子,我能要求不卖吗?”王大妈问。原来,儿子和媳妇谈恋爱时,媳妇一直在念书,后来两人结婚后,王大妈出钱和儿子一起在江宁买了房子,钱是她和儿子出的,不过买房后约定儿子和媳妇各占45%的份额,自己仅占10%。
媳妇毕业后,小夫妻一起出了国,没过多久,媳妇有了外遇,还和儿子离了婚。“现在她想卖掉江宁的房子,分得45%的钱。可我们老两口都住在里面,要是卖了就没地方住。”面对王大妈的疑问,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吕金艳律师表示,房产证上有3个人的名字,如果只有媳妇一个人签字,是无法买卖的。不过对方占有45%的份额,双方最好协商解决。
女儿前夫欠债,女儿还钱太委屈
程先生说:“女儿和女婿两年前离婚了,可女婿在外面欠不少钱,被人告上法院,法院判我女儿负连带责任。现在女儿每月要还1000多块,现在我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程先生说,前女婿做民间借贷,资金链断裂,欠下好多钱。两年前,女婿和女儿离婚,女婿承认钱是他欠的,与女儿无关。不过,债权人将女婿和女儿一起告上法院。法院支持债权人的诉讼请求,判决程先生的女儿负还款的连带责任。“现在女儿被列入黑名单,高铁坐不了,带孩子出去旅游也不行。女儿能不能告前女婿?因为这是他在外面欠下的钱。”程先生很焦急。
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李艳律师表示,由于程先生女儿的诉讼在两年前就已生效了,她必须履行判决内容。程先生最好督促前女婿履行还款义务。
律师周日见:现代快报举行“有请律师”现场咨询活动,有法律问题,可前来咨询。
时间:5月7日上午9:30~11:30
地点: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置地广场8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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