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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4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现代快报网
科普大楼一租十年,咋就没叫停

  科普大楼,没有理由“置身事外”。公众倒是奇怪,相关出租行为怎么就迟迟没被纠正呢?这也不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啊!

  

  现代快报首席评论员 伍里川

  近日,盐城有市民向现代快报记者反映,10多年前,盐城市气象局规划建设了科普中心楼,建成后一直对外出租,俨然成了商业中心。记者实地走访发现情况属实。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八项规定前的事情(详见今日快报封8版)。

  我们面前有一条挺有意思的“连环套”——此时,气象局下属公司和承租方之间还有一场官司,原因是承租方欠缴租金。而欠缴的原因是,承租方办不了房屋产权证明,办不了房屋产权证明,承租方开的饭店和宾馆就办不了许可证,办不了许可证,就没法正常营业。

  那为啥办不了房屋产权证明?因为科普大楼被改变了当初规划的用途。为啥改变用途?因为经费紧张,以租金贴补。

  租金之官司,暂且不议。这一串问题的根源是,科普大楼被出租。问题是这样的出租,至少是违规的。至于是不是在八项规定出台前出租,并不能消解出租行为的不妥性。

  2007年4月,中央纪委等七部门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对近年来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明确把党政机关办公楼是否存在商业经营和出租现象,作为清理工作的重点和主要内容。

  此前一租了之的科普大楼,没有理由“置身事外”。公众倒是奇怪,相关出租行为怎么就迟迟没被纠正呢?这也不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啊!

  而八项规定的出台,理应促使有关单位更加严格地对照检查,但看上去,科普大楼的商业化并没有引来一场整改。

  这些年来,政府出租楼宇现象频频出现,有的地方还闹出了政府部门紧挨着歌舞厅、洗浴场的“绯闻”,影响实在不好。而探究原因,很多政府部门也是以“经费不足”为说头。

  当然,政府部门的经费不足,是一个老问题,值得重视。但这不等于擅自改变规划用途、让科普大楼“变异”就有理由了。

  科普大楼是“公益资源”,它的落成,原本可以为本地区带来不可估量的社会效益。仅仅因为一点“经济效益”,就让这样的社会效益成为镜花水月,实在得不偿失,有违公益和民意。

  与民争利也好,以“楼”谋“利”也罢,这种现象都容易形成不佳的社会观感。

  《半月谈》杂志曾披露过,政府部门经营隐秘化乱象存在已久,绝非个例,实际情形令人忧虑。至于成立下属公司,为隐秘经营提供便利,也并非秘密。

  政府部门不是“经济人”,应该明晰自身的权利和身份界限。

  尽管有关方面表示租金受到了严格的审计,但核心事实是改变不了的。当地规划管理监察支队将现场调查,对此,公众将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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