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19日通报山东省邹城市违法违规举债问题整改和问责处理情况,相关涉事官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级等处分。
邹城市为济宁市下辖的县级市。通报显示,2015年2月,邹城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决定以市总工会为发起人,以邹城市正方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为借款主体,向全市企事业单位职工发行信托产品违法违规举债。
经审计机关提供线索、财政部驻山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核查确认,财政部今年1月向山东省反映该市违法违规举债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
通报说,山东省对邹城市违法违规举债直接责任人员、市政协副主席姚某(时任市总工会主席)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时任常务副市长李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此外,时任邹城市市长谢某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正按规定程序核查处理。
整改方面,截至2016年9月,邹城市总工会已向干部职工退还了全部资金,违法违规举债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