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常州于4月17日在全省率先出台《残疾人居家康复服务实施方案》。
据介绍,残疾人居家康复主要针对那些不方便到机构康复,或在机构康复后回到家里需要继续康复的残疾人。具有常州市区户籍、持有残疾人证(第二代)并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可以申请训练指导服务,重度肢体残疾人可以申请日常康复护理,经街道(乡镇)、区、市残联逐级核批,确定服务名单。
居家康复服务项目经费纳入市、区财政预算,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托专业的社会组织开展居家康复训练,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元。
常财宣 刘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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