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丁晟 通讯员 秦研)进站乘车,配合安检这是每个乘客都应该遵守的规定。而近日在南京秦淮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一名女乘客因为要赶车,不仅拒绝安检还对安检员动起了手。
王小姐20出头,在南京工作。2016年6月,王小姐打算去上海求职,当她来到南京大行宫地铁站时,地铁安检员黄某要求王小姐将手中的背包放置在安检仪上进行安检,急于赶车的王小姐并未理会。
见此情形,黄某拦住王小姐并再次要求其进行安检,可王小姐突然挥拳将黄某打晕。受伤的黄某经诊断系轻微脑震荡,出院后,黄某以健康权受到侵害为由起诉到秦淮区人民法院,要求王小姐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8000余元。
拿到案件后,法官联系王小姐领取应诉材料,之后就再也无法联系到她。无奈,法官找到其父亲王某的联系方式,经过再三劝说,王某终于带着女儿前往法院领取应诉材料及传票。
在庭审中,王某表示,是黄某身体素质太差,否则也不会被女儿打伤产生轻微脑震荡这样的后果。
面对这对父女在法律上完全无法成立的意见,法官并未简单地适用法律进行驳斥,而是向父女二人阐明安检对公共安全的重要性,父女二人渐渐认识到错误。最终,王小姐当庭向黄某道歉并赔偿了4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