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鹿伟)拖欠农民工工资,小心上“黑名单”。4月11日,南京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其中明确,实施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使失信企业和相对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意见提出,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坚持施工企业(包括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下同)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先办理实名制用工管理登记手续后开建工程项目。以市民卡为载体,完善农民工实名管理系统,实现农民工有关信息动态管理。施工企业应当按月向职工提供工资清单,并将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书面记录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农民工可凭市民卡查询本人工作记录、工资发放、参加保险等情况。
对于农民工讨薪难等问题,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讨薪最怕老板跑路,为了治理老赖企业,意见要求,实施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予以公布,并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和相对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直至各方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