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玄研 记者 丁晟)南京“鸟王”孙某等人因涉嫌非法狩猎罪在玄武区法院受审。3月27日,法院作出判决。
孙某在南京的“鸟友”圈小有名气,被称为“鸟王”。去年4月22日,孙某和哥哥孙某强、朋友陈某在江宁山上架设捕鸟网,诱捕野生绣眼鸟。3人返回住处时被警方抓获。警方查获野生暗绿绣眼鸟252只。
法院判孙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孙某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陈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3人各处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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