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7版:区域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17年3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帮喝酒的哥哥开车,中学生撞人后逃逸
  监控拍到的肇事车辆 图片来源射阳公安微警务

  如今一些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的问题已屡见不鲜,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近日,盐城市射阳县公安局仅用6小时就成功破获一起未成年人交通肇事逃逸案。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无证驾车的当事人年仅17岁,还是一名高中生,目前因开车撞死行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姜振军 通讯员 射公轩

  案发

  老人凌晨被撞身亡

  3月15日凌晨3点50时许,射阳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民警在出警巡查的路上,发现东郊车站前绿化带中躺着一个人,民警下车查看后发现竟是一名70多岁的老太太,老太太不能说话,鼻部和耳部还都有血迹,民警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遗憾的是,早上7时许,医院告知民警,老人因抢救无效死亡,检查时发现老人盆骨碎裂,应该是受外力撞击造成的。民警推断,老太太极有可能是因受到汽车撞击,城东派出所立即将案件移交至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并将情况与事故中队办案民警进行对接,办案民警第一时间赶往案发现场。

  奇怪的是,办案民警在侦查现场时并没有发现汽车刹车印迹和散落物。“难道受害人是被其他外力所伤?”不久,民警从案发地附近的监控录像中找到了蛛丝马迹。监控显示:凌晨3时44分左右,一辆轿车由西向东疾驰而过,撞到了老人,可车辆并没有立即停下,而是在离案发现场20米左右的地方停了下来,后又返回了案发地,查看了现场情况后并没有报警,而是驱车离开了。

  因监控画面不清晰,民警不能看清车子的车牌和一些明显特征。民警继续调阅案发路口的其他监控,通过比对车辆出现的时间和外形,确定了一辆苏J6×××K的黑色汽车就是肇事车辆。

  办案民警对肇事汽车的车主信息进行核查后,联系了车主许某,并要求车主立即到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说明情况,但车主许某告诉民警,车子不是他开的,就挂断了电话,之后电话一直无法拨通。

  调查

  17岁高中生肇事逃逸

  为了查明真相,民警来到许某家当面询问,但许某一直否认车是他开的,且态度十分恶劣。“警方调阅到的道路监控已能够证明,肇事车辆是你的,现在车子肇事致人死亡且开车人逃逸,你同样要负法律责任。”民警们告诉许某,他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便告诉民警开车撞人的是他朋友的弟弟吴某,今年17岁,是射阳县某高中的学生,并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此时离案发刚过6个小时,办案民警立即联系了吴某的父亲,向吴某父亲说明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后,吴某父亲便带着吴某来到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审讯中,吴某告诉民警,晚上他跟哥哥出去吃夜宵,哥哥喝酒了,就把车钥匙给了他,让他开车,开到事发路段时车速差不多在80km/h,撞到了受害人后,因车子的左后视镜掉落他才开车掉头回去捡的,当时是想消除证据。面对民警,吴某才意识到自己犯下的错误已无法弥补。目前吴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提醒

  家长别纵容

  未成年人开车

  “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缺乏驾驶技能,对一些紧急情况不能正确处理,潜在的交通安全隐患非常突出,对正常通行的车辆和行人构成极大威胁,严重影响了交通安全。”民警告诉现代快报记者,《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成年人不能考取机动车驾驶证,更不能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而借车人同样也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此,警方提醒,作为未成年人的家长,要懂法守法,以身作则,不能放任和纵容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发生,要提醒孩子,千万不要为了贪图方便和享乐而忽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要将正确的交通法律法规知识传授给子女,让其明辨是非、明白轻重。如因意外不慎发生交通事故,切勿存在侥幸心理,逃避责任,要主动拨打报警电话,妥善处理交通事故,将伤害降低到最小。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