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问题气体致盲”事件浮出水面,引发举国关注。同年7月国家食药监局药评中心的调查报告显示:北大第三医院有45例不良事件报告,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则有26例,都与眼用全氟丙烷气体关联性明确。但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对供货厂家晶明公司所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所附证据材料中,却以涉及商业机密为由,将产品注册标准、原材料来源等关键信息全都抹去。患者代表申请信息公开遭拒遂将该局告上法庭,但一审败诉。2月28日,患者代表提出上诉。
保护商业机密之说,自是不能成立。去年5月27日《新京报》调查揭示:晶明公司变更产品原料——由药用辅料级变为工业级,并未变更注册。晶明公司以工业级原料替代药用辅料级原料,本是违禁行为,不受法律保护。问题气体原材料来源等关键信息是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在履职过程中所采集的,也就属于政府信息范畴,相关信息应当公开。
可是,问题气体原材料来源等关键信息拒不公开,这些信息就无法作为证据使用,造成诉讼缺环,客观上给患者的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设置了障碍;另外,正如患者赵强所说:“我们就想尽早知道之前被注射气体的有害成分,也好对症下药。”而信息垄断大大不利于对患者的治疗。“致盲气体成分”的盖子,还要捂到几时!
南通 于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