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男子李某今年33岁,从2008年到2016年曾五次因盗窃获刑,其中仅2016年就两次被判拘役。去年6月,李某在江都看守所羁押期间认识了同监室的周某,李某自诩有关系可以帮他办理取保候审,并取得对方信任。
李某计划出狱后以此为由找周某家属骗钱,但又担心对方不信,于是特意让周某写了封信寄回家。去年8月19日,也就是李某刑满释放当天,他迫不及待地拿着周某写的纸条找到周某家,成功骗得周某家属2万元,而周某并没有被取保候审。
2万元不到一个月就被李某挥霍一空,于是李某又重操旧业,干起盗窃的勾当。他自称是做二手车生意的,实则在江都城区流窜偷车销赃。他流窜于江都的开放式小区,盗取新的电瓶车10辆,然后以每辆400~500元的价格卖出,一共卖了5000元左右。后来,在一次盗窃中当场被巡逻人员抓获。
检察机关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和盗窃罪。加上他有多次前科,属于累犯的情节,所以要从重处罚。最终,法院判决,李某犯诈骗罪、盗窃罪,两罪并罚处有期徒刑两年、罚金1万元。姚明媚 臧晓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