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
“和事佬”一干17年
他把当事人当亲人,17年成功调解社会纠纷逾千件
卢干景出生于1963年,1981年10月参军入伍,2000年10月,卢干景转业回到家乡,在连云港赣榆区司法局从事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卢干景先学习法律,研究“论清是非”的准则。“没有法律依据,一切调解就如空中楼阁,能随时被推翻,站不住脚。”半年之后,卢干景才开始直面调解工作。
然而,接手的第一起纠纷就改变卢干景对调解工作的看法——有法律知识还远远不够。卢干景意识到,调解是一门大学问,有许多窍门。他的第一个当事人是一位80多岁的老人,老人的个人境况让人同情,但他的所作所为又令人不解。原来,下雨天老人家屋顶的一片瓦被风刮了下来,因为与邻居有矛盾,老人就怀疑瓦是邻居故意揭的,并到邻居家吵闹,甚至做出过激的行为。事后邻居将老人告到法院,而法院又一时无从下手。
“法院希望我们能出面调解。”卢干景花一个星期做老人的工作,老人年事已高,又有高血压,调解中他时刻注意老人情绪的变化。“我体会到调解过程太难,每一步都要考虑得很细。”最后,还是把老人的子女和孙辈请来,才做通了老人的工作。
调解了上千件案件,卢干景总结出一套调解方法,那就是法、理、情结合。法,脱开法律什么都不能谈;情,与人交流要有真情;理,除了正常的道理,这个“理”要双方都能接受。在卢干景看来,调解工作不是法官槌子一敲就完了,要想能够顺利执行,就要让当事双方都认可。“秉着成人之美之心,把当事人当成自己的亲人,调解工作很容易奏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