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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2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江苏出操作细则对付户口“老赖”

  快报讯(记者 陶维洲) 买了房子,前房主的户口却死活不肯迁走;或者房子里还有别人的户口,而根本找不到这个人。对于这种户口“老赖”问题,2016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户口登记规定”)中明确了操作办法,即由公安机关强行迁户。不过,这一政策一直在落实阶段。2月22日上午,江苏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作客政风热线时回应,目前江苏省公安厅已经制定了强迁户口“老赖”的实施细则。

  “户口登记规定”第九十六条明确:因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转移,该住所内原登记户口未迁出,现所有权人书面申请将该住所内原登记人员户口迁出,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告知该住所内原登记人员按规定迁出户口。经公安机关告知后,原户口登记人员未迁出户口的,公安机关可以凭有关材料将其户口迁至社区家庭户。也就是说,户口“老赖”可被强制迁往社区集体户。

  不过,“户口登记规定”自2016年11月1日实施以来,江苏公安机关尚未正式受理户口强迁业务。2017年1月,现代快报记者也追踪过这一问题,当时江苏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具体细则仍在制定之中。2月22日的政风热线中,裴军副厅长请江苏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人口支队副支队长于海霞对该问题进行了回应。

  于海霞表示,户口强迁属于江苏特有的惠民政策,是江苏省公安厅在前期和法院、包括一些大学行政法学专家沟通的基础上出台的。在具体实施中,究竟如何操作户口强迁,江苏省公安厅出面联系了政府法制办,包括东南大学和南京大学一些法学教授,在多次会商后,制定了相应的执行细则,包括申请需要填写告知书和户口迁移通知书都做了明确。

  目前,该细则已经下发到各地市公安机关,相应的受理工作很快就能展开。而记者从南京玄武公安分局办证服务中心获悉,目前他们已经开始受理这方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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