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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2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现代快报网
不动产登记岂能“梗阻”个没完

  说白了,历史遗留问题是地方政府采取的特殊政策造成的。解铃还须系铃人,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应该由地方政府负责。让买房的老百姓因此受罪,这说不过去。

  现代快报首席评论员 伍里川

  继去年9月河南郑州市不动产登记因程序问题遭遇“肠梗阻”之后,近日,该市众多市民在进行不动产登记时,频频遭遇“梗阻”,查不到土地信息,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造成买房者住不进房、卖房者拿不到钱,很多人已经被拖延好几个月,购房者苦不堪言。新华社对此事进行了关注。

  正如新华社的报道所指,郑州不动产登记难,已经不是第一次进入公众视野了。而去年12月,当地大河报报道称,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出台并下发了《关于做好当前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因“无土地信息”“房屋规划用途与土地用途不一致”“建筑物越界跨宗”等原因造成房屋无法办理转移、抵押登记的情况,被指有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令人奇怪的是,既然有了“直捣黄龙”的政策,何以仍然继续“梗阻”?

  郑州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称,这里面有不少是历史遗留问题,以前为加快城市建设,都是边建设、边安置、边办手续,但许多项目建设安置完成了,手续却没完成,后来部门“变来变去”,问题却遗留在了那里。

  照这么说,原来是历史遗留问题惹的祸。

  难道就连专门用来攻克难关的指导意见面对历史遗留问题都畏手畏脚?或者,指导意见出台时,并没有涉及这个问题?这不太可能。所谓的历史遗留问题,早就露出水面,一项被称为“症结的解决方案”的指导意见不可能“绕过去”。

  这就尴尬了,难不成还要再就历史遗留问题发一次指导意见?去年的不动产登记风波引得国家督导组亲临郑州,难不成要督导组再来一次?

  说白了,历史遗留问题是地方政府采取的特殊政策造成的。解铃还须系铃人,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应该由地方政府负责。让买房的老百姓因此受罪,这说不过去。毕竟,群众购买房屋在程序上并无问题。

  换句话说,在进行不动产登记之前,相关历史遗留问题就应该解决干净,这可谓一种“行政伦理”。

  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并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而因为查不到土地信息等问题——这并不是群众造成的——把群众的房产拦在外面,感觉怪怪的。

  郑州出现的问题,是国内不动产登记难的一个缩影。不管是开动智慧大脑一揽子解决“疑难病症”,还是特殊问题特殊办,这个问题不能再拖下去。

  当下,群众办事,经常遭遇“历史遗留问题”。

  例如,2月15日浔阳晚报报道,九江市民反映,人没住进公租房就欠了水费,官方回应:是历史遗留问题。

  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纵有各种成因,但最后承担后果的却是群众。这不公平,也不厚道。

  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应该有只争朝夕的决心,应该有急群众所急的责任感。希望这些恼人的历史遗留问题早日绝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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