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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2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5A景区评级贿赂”追责应彻底

  超声波

  腐败一旦成为环境,不仅会使不该办的事情能够办成,还会使该办的事情办不成

  □时事评论员 刘洪波

  安徽省旅游局原局长胡学凡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法制晚报》报道称,他被控100多次受贿,其中包括受贿帮助两个景区评上5A级。

  以胡氏宗祠为核心资源的绩溪龙川景区,行贿200多万元,在胡学凡帮助下于2012年被评为5A级,并获省旅游局创5A专项资金550万元。在这里,我们看到了权力怎样变现为金钱,政府资金怎样“皆大欢喜”地被运作成私人财富。

  景区评级,说起来是大好事,引导服务升级啦,提供消费指导啦,政府评级公信力高啦,等等。政府资助创5A,支持了企业,培育了产业,自然也正当无比。胡学凡主掌地方旅游管理大权,景区评级,上报推荐,可以受贿;发放资助款项,可以受贿。

  在龙川景区,胡学凡与有关企业利益交换更是直接,企业向胡学凡行贿,胡学凡帮景区评级并发放专项资助。如果事情不败露,胡学凡为安徽增加一个5A级景区;企业申报5A级景区成功,都属于功劳;财政放出550万元资金,也合规合理,用出了效益。这不只是“多赢”,甚至完全可以说是巨大的成就。

  在歙县牌坊群鲍家花园景区,胡学凡受贿数万元,向景区拨付了50万元专项资金,申报5A级景区成功。这跟龙川景区的“多赢”结果如出一辄,只是规模小一些罢了。

  报道说,在鲍家花园景区,胡学凡收钱后还亲力亲为,现场指导景区创建,联系国家旅游局帮助申报。这成为媒体报道中的一个亮点,就像胡学凡原本不该现场指导景区一般。

  然而,一个管旅游的领导干部,本来应该怎样做呢?他原本就应该深入景区,为旅游者和企业解决各种问题。申报5A级景区,属于旅游发展大事,旅游局长现场指导、协调各方,本是理所应当。

  正因理所应当,才看起来十分正常,人们不太可能想到这后面也有腐败。正因理所应当之事也有腐败,我们才能了解到腐败达到了怎样的程度;正因理所应当之事也要贿赂去润滑,我们才能想象倘若没有输送,理所应当之事也办不了。

  腐败一旦成为环境,不仅会使不该办的事情能够办成,还会使该办的事情办不成,该办的事情支付贿赂成本才能办,不该办的事情只要支付足够贿赂成本就能办。腐败一旦成为环境,贿赂事实上就成了一种无处不在的“过手费”,反常之事办得顺顺当当,人们固然要从中推定存在腐败行为,正常之事后面也有腐败,就让人无法相信还有什么是没有腐败的。

  在胡学凡案件中,申报5A级景区成了一个腐败的事业。以绩溪胡氏宗祠为主要内容的龙川景区,以牌坊群为主要内容的鲍家花园景区,本身是否符合5A级景区的条件?如果它们是符合的,那就表示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免于被腐败者过手拨毛;如果它们是不符合的,那就表示只要付出腐败成本没有什么事情不能办成。无论凡事都得向权力缴“腐败税”,还是缴纳了“腐败税”什么事都办得成,都令人不能容忍,而且很难说哪个更好一点或更坏一点。腐败本身就是将所有事情都整齐地挪到让人不可忍受的境地。

  省旅游局长的权力并不是没有边际。他对省内景区是否推荐申报5A级可能有决定性影响,但对5A级景区是否申报成功的影响并不是决定性的。胡学凡与龙川景区、鲍家花园景区之间的故事是特例,还是景区评级中一般状况中的一个片断、一个侧面,是否有顺藤摸瓜的价值?即使景观和服务具备5A级品质,以贿赂方式申报参评,是否应当因违背程序正当性而取消评级结果?这些都是值得继续关注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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