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4版:聚焦江苏省两会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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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2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在家开公司除了不扰民
还得至少跑两个部门
刘克希代表表示:这一门槛全国最高,建议尽快修改相关条例

  想在家里开网店,把家庭地址申请登记为办公地点?光邻居同意还不行,工商登记前还得过几道门槛,至少要跑规划、房产两个部门,还可能要到国土部门办手续。

  省人大代表、立法专家刘克希早就注意到了这一问题,在他看来,《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中的上述规定不仅没有降低创业门槛,反而提高了,“该门槛为全国最高,是江苏历史之最”。今年两会上,他第四次提出建议,希望尽快修改《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中的有关条款。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鹿伟

  现状

  住宅改为经营用房,先跑部门办手续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中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确需改变的,应当满足建筑安全、居住环境、景观、交通、邻里等方面的要求,征得利害关系人同意,报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变更手续;涉及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违反前款规定,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工商、文化等有关部门不得核发相关证件。”

  “这一规定,不是降低了创业门槛,而是提高了。”刘克希表示,从国家层面看,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只有一个限制,即征得利害关系人同意,“像在家开网店,对邻居影响不大,不扰民,可以直接申请。”而江苏除了这个限制外,还增加了几道门槛,要找规划部门批准,到房产机关变更手续;涉及改变土地用途的,还要办审批手续,“据我了解,这手续六七年来全省没有一个人能办下来。”

  尴尬

  一间商业房有数十个工商登记

  其他地方也是这样吗?刘克希专门进行了调查。经查询地方性法规和向兄弟省市询问,他发现,江苏周边及其他省份均无此类工商登记的“高门槛”规定,兄弟省市至今均可以依法将住宅登记为住所(经营场所)。

  刘克希了解到,因为在住宅内不能开公司,有的群众无奈数人甚至数十人集资购买或者高价承租商业用房,在一间商业用房里进行数个甚至数十个工商登记,加重了群众负担,同时造成工商管理困难和混乱。

  刘克希表示,该条例施行前,江苏的住宅是可以登记为住所(经营场所)的。条例施行后,对此类登记“紧急刹车”,造成工商登记矛盾突出。比如,在同一幢楼、同一层楼上,原来已经进行了“住改商”工商登记的,一旦撤销、注销登记或者变更经营主体,便不得再行登记。一些地方无照经营的矛盾明显增多。“经我们调研了解,其中,因该条例禁止‘住改商’导致无照经营的,全省约占无照经营的50%,苏州市姑苏区占80%,南京市最高的比例达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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