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鹿伟)2月6日,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南京市城市夜景照明建设及管养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快报记者注意到,南京城市夜景照明设施周一到周四采用日常模式,每周五、六、日采用节日模式,春节等重大节日,所有动态照明、表演照明全部开启,并在节日模式基础上延长亮灯时间;此外,2017年完成重点窗口及十五条重点整治道路沿线等城市夜景照明工作。
记者注意到,根据方案,南京城市夜景照明设施周一到周四采用日常模式,以体现城市轮廓为主,标志性建筑物和勾勒天际线的照明设施开启。每周五、六、日采用节日模式,静态照明全部开启、动态照明部分开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期间及特定指令下采用重大节日模式,所有动态照明、表演照明全部开启,并在节日模式的基础上,根据要求延长亮灯时间。亮灯时间为:春夏季(4月15日至9月30日)为19∶30—22∶30,秋冬季(10月1日至次年4月14日)为18∶00—21∶30。
哪些地方将“亮”起来?据悉,南京今年将完成重点窗口及十五条重点整治道路沿线、新庄立交、中央门立交、明城墙核心景观区、秦淮河(清凉门—凤台桥段)、河西滨江示范段、玄武湖二期、城西干道、城东干道、江东路、机场航站楼、纬三路立交—江北大道等城市夜景照明工作。2018年完成“十横、十二纵”沿线道路高层建筑(50米以上)、滨江沿线、长江大桥等城市夜景照明工作。
此外,所有城市夜景照明设施都将进行集中控制,实行统一开启,统一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