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现代快报》报道:近日,徐州开出首张“车窗抛物”罚单。一辆轿车因向车外抛了一张纸,被市民拍下后举报,城管、交警部门核实后,轿车车主被罚款20元。举报的市民则奖励100元。
罚款20元,举报的奖励100元,实在让人不解:这到底是治理车窗抛物,还是在鼓励举报?更重要的是,5倍于罚款的奖励金到底哪来?如果是政府掏钱补贴,不仅治理成本高昂,而且很难维持,显然这不是治本之道。
近些年,为治理车窗抛物陋习,不少地方都出台过类似的规定,但却很难达到有关方面的预期效果。为何?窃以为,关键在于这种方法存在明显的弊端。首先是缺乏可操作性。由于车窗抛物有着很强的随机性和不可确定性,市民不大可能时刻蹲点抓拍,“随手拍”其实是“没法拍”。退一步说,即便恰巧被市民拍到,其照片、视频也未必达到警方作为证据的要求。其次,有奖“随手拍”仅仅重视了对举报人的“奖励”,而对车窗抛物者的惩处力度却没有加大。这不仅起不到任何惩戒作用,而且还加大了查处这种违规行为的社会成本。
治理车窗抛物还必须回到法治轨道,一方面有关部门必须加大技术投入,借助电子眼等技术手段,主动、及时获取合法、有效的车窗抛物证据;另一方面要严格执法,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像严查酒驾、醉驾一样,严管车窗抛物。形成威慑,才能起到防范效果。
南京 孟木二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