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刚刚过去的春节,你加班了吗?春节加班可拿到多少加班费?除夕夜加班应得三倍工资还是两倍工资?2月3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劳动监察支队了解到,上班第一天,劳动部门已陆续接到关于加班费的咨询和投诉,特别提醒加班的劳动者,春节加班费必须在下月发工资时兑现。如果加班费“缩水”或者没着落,可拨打12333投诉。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春节的法定假期为正月初一至初三。因此,初一、初二和初三安排加班,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在除夕、初四、初五、初六安排加班,企业可选择给予补休或双倍工资。
春节期间,不少员工收到了公司发的过节费或是红包,以及苹果、干货等节日礼品。劳动监察部门提醒,这些钱物属于福利,而加班工资是对劳动者牺牲假日坚守岗位的专项补偿,两者不能相互冲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