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劣天气高速限速情况下还超速?小心面临处罚。1月23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为进一步形成安全行车“江苏规矩”,有效监控恶劣天气下车辆行驶速度,确保道路通行安全,江苏交警部门将启用高速公路恶劣天气可变限速抓拍系统,对雨、雾、冰、雪恶劣天气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目前,该系统已经在徐州试点运行,今年2月中旬起,将对违法车辆正式处罚。
通讯员 苏交轩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王瑞/文 吉星/摄
徐州试点抓拍系统
2月中旬开始处罚
据统计,近年来全省所有雨雾天气交通事故中,超速导致的事故约占事故总量的70%。2016年1月至11月份全省高速公路因雨雾冰雪天气超速等违法行为引发的死亡事故,均占高速死亡事故总起数和总人数近四分之一。据有关数据分析,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每超过限定时速5公里,交通事故危险性上升近2倍。
冬季恶劣天气多发,特别是春运期间车流量大,历来是事故的多发期。为了预防和减少高速公路道路交通事故,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自2017年1月15日起,在徐州试点路段开展可变限速测速试运行工作,对违法车主进行短信警示提醒。从2月中旬开始,将对违法车辆正式处罚。
那么,高速公路恶劣天气可变限速抓拍系统究竟是怎么运作的?1月21日,现代快报记者在徐州交警支队高速五大队现场进行了了解。据悉,为确保气象条件认定的科学准确,交警部门购置了气象部门的专用气象监测设备,对能见度、湿度、温度、气压、风向、风速、雨量等7项指标进行监测,一旦能见度数值达到相应标准,设备会自动报警,及时启动恶劣天气限速监控措施。据了解,这套新的恶劣天气可变限速抓拍系统是由气象监测设备、可变限速标志、固定卡口抓拍设备和测速抓拍设备四个部分组成的一套高科技系统。“目前可变限速系统设置在G3京台高速徐州段,下一步我们将在全省其他高速公路推广应用。”相关负责人表示。
三种方式告知
充分保障驾驶人知情权
为确保驾驶人能够及时知晓测速、抓拍、管制信息,交警部门将在试点高速公路路段进行三种方式的告知。第一种是媒体公告,通过互联网、广播电台等发布临时管制及解除管制公告;第二种是入口提示,恶劣天气情况下,高速公路管理公司将关闭交通管制路段及关联区各收费站入口ETC通道及自动发卡通道,改由人工发卡,并同步发放“高速公路恶劣天气安全行车提示卡”,在收费站入口、互通枢纽设置等级管制限速提示牌;第三种是路面提醒,利用辖区可变情报板LED显示屏及时发布管制等级及限速值,同时通过路面巡逻警车鸣笛、喊话等形式提醒过往车辆减速。
记者在徐州试点现场看到,当车辆经过收费站入口、互通枢纽时,系统会对每一辆车进行抓拍,照片上除了有车牌信息外,还有恶劣天气限速提醒标志。此后,当车辆行驶至测速点时,系统将对过往车辆进行自动监测抓拍,其中超过限速值10%以上的违法车辆将被自动抓拍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