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启动,1月23日,南京市社保中心提醒,各位参保人员记得及时缴费。
具有南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的城乡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不包括下列人员: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享受国家、省、市规定其他养老待遇的人员。
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分为六个档次,并对按时缴费的实行差别化补贴标准,多缴多补。2017年度缴费标准、政府补贴标准为:一至六档的缴费标准分别为10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其中一至三档,政府补贴最低标准为130元,四、五档政府补贴最低标准为140元,六档政府补贴最低标准为150元。例如,居民张先生选择缴费档次“一档”,那么他需要缴纳保费1000元,政府另外补贴130元计入个人账户。
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以及一、二级重度残疾的参保人员,区或街道(镇)按最低缴费标准为其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
办理参保登记、续保申报缴费需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享受低保待遇人员、一级或二级重度残疾人员还需携带相关证件,到居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或社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人员按照选定的缴费档次,及时将钱款足额存入指定的银行卡中即可。如需调整缴费档次,应于缴费前携本人身份证至户籍所在街道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项凤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