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蒋庆寅)1月22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教育局、南京市财政局获悉,从2017年开始,南京市将设立“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最高奖励5000元。
“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励志奖学金”主要针对的是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受助学生,设立一等奖学金和二等奖学金两个档次。其中,一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要求学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表现特别突出或取得市级以上竞赛表彰;二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用于奖励其他优秀学生。从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来看,不仅要求学生品学兼优,同时还要保持俭朴的生活作风。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在本校和社会产生正面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也成为申请励志奖学金的参考条件之一。同时,申请学生的范围不仅包括全日制普通小学、初中、高中的在校生,还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1-3年级的在校生。
2017年,“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励志奖学金”设立一等奖50名,二等奖500名。一等奖学金获奖名单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二等奖学金获奖名单由各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并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确定,奖励比例为小学生占10%,初中生占30%,高中阶段学生占60%。奖励名额将根据受助学生人数增长情况,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