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建公宣 记者 顾元森)近日,建邺公安分局接到市民万先生报警,称自己在银行取了4万元钱,骑电动车回到家发现装钱的环保布艺袋有个洞,里面少了1万元。“这笔钱是准备给家人看病的救命钱,请民警一定要帮帮我!”
莲花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发现万先生在小区单元门口停放电动车时,手里的环保袋抖动了一下,就在这时,袋里的一沓钱掉在旁边的草地上。监控显示,在之后的两分钟内,先后有5个人经过这里,但都没有停留,直到一位身穿灰色外套头戴白色头盔骑电动车的人走来,好像在草地里发现了什么,弯腰捡起并低着头快速离开。
根据衣着特征和电动车的线索,民警经过多日排查,最终锁定捡拾人员是住在附近小区的曹某。在掌握充分证据后,民警上门询问曹某,一开始曹某不配合,并称没有捡到过钱。经过民警耐心劝导,在确凿证据的压力下,曹某承认捡到了钱,并同意将1万元退还给失主。民警拿到钱后立即联系失主万先生,将钱还给了万先生。警方提醒,拾得他人钱物属于不当得利,失主有权要求返还。捡到钱后拒不归还,如果数额较大的情况下可能会构成侵占罪,可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同时,年关将至,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