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不少企业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这样一来,原本简单的劳资关系,变成了劳务派遣单位、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三方的关系。但现代快报记者调查发现,一般情况下,只要不出事,似乎对劳动者没什么大影响,可一旦出事了,就容易出现互相推诿的情况。
■案例
陈师傅与甲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遣至乙公司工作。2016年8月,他在上班时突然咯血,后被送入医院治疗,出院后未再上班。此后,甲公司按月支付他生活费至2016年10月,具体费用由乙公司承担。按照法律规定,陈师傅有6个月医疗期。但2016年11月,甲、乙公司停发生活费,陈师傅找单位协商,但是甲、乙之间互相踢皮球,于是陈师傅通过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平台申请调解服务。
■焦点
陈师傅在找甲、乙公司时,这两公司互相踢皮球,均不愿承担责任。劳务派遣争议涉及职工、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三方,在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均不愿担责的情况下,首要是及时稳妥维护职工权益。
■评析
《调解仲裁法》第12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劳动合同法》第92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35条规定“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案例中,陈师傅在乙公司工作时生病,甲、乙公司的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甲方被派遣员工在乙公司工作期间因病、因工伤等须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费用均由乙公司承担”。据此,陈师傅的赔偿费用应当由乙公司承担。
■调解结果
经过调解,甲公司同意先向陈师傅支付1.4万元的生活费和经济补偿金,再由乙公司按协议约定的程序补偿给甲公司。
当您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只需按以下方式操作,即可获得帮助:
1.拨打12333专线,根据语音提示选择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
2.通过登录“江苏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网(网址:http://tjfw.jshrss.gov.cn/)”,选择“我要调解”,经注册后,选择调解专家,提交调解申请信息。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项凤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