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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现代快报网
江苏公布涉企培训考证目录清单
除了这25项,不得再培训考证

  现代快报记者1月17日获悉,省人社厅、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省物价局等三部门近日联合公布25项涉企培训考证目录清单。这是继全省职业资格资质认定目录清单出台后,江苏省深化职业资格改革取得的又一重要进展。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项凤华

  此次公布的涉企考证目录清单共25项(详见右图)。江苏省还规定,对于目录清单以内的项目,做到能不考证的尽量不考证,能不培训的尽量不培训,培训时间能缩短的尽量缩短,能不收费的尽量不收费,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清单公布后,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开展涉企培训考证工作,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企业资格资质挂钩。清单之外确需要开展培训的,一律不得收费。对违规开展涉企培训考证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省人社厅副厅长朱从明表示,建立涉企培训考证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江苏省将建立涉企培训考证目录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主动对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出台情况和我省职业资格改革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涉企培训考证目录清单。建立涉企培训考证投诉举报制度,培训机构要主动接受社会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任何企业或个人发现培训机构在开展培训及收费过程中有违法行为,可以向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热线或12358价格举报热线举报。

  江苏省涉企培训考证目录清单

  (共25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发证单位

1 保安员 省公安厅

2 会计从业人员 各市县财政部门

3 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4 劳动关系协调员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5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人员 国家环境保护部

6 清洁生产审核师 国家环境保护部

7 辐射安全与防护人员 省辐射防护协会

8 环境监测人员 省环境监测协会

9 污水处理治理人员 省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

10 社会环保从业人员 省环境科学学会

11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2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3 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4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5 畜禽屠宰质量管理人员 省农业委员会

16 执业兽医师 省农业委员会

17 外派劳务合格证 省商务厅

18 广告审查人员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19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Ⅰ、Ⅱ级人员)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

20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不含Y2、Y3、Y4) 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县(区)市场监管部门

2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Y2、Y3、Y4) 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县(区)市场监管部门

22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换证)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

23 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压力容器设计审批人员 省特种设备管理协会

24 特种作业人员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5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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