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波
法律上的事情,法院已经说清楚了,判决也作出了,区政府还要研究什么?
□时事评论员 刘洪波
我们的社会生活中,似乎总有些事情会无事生非地冒出来,下面这一件事就是令人莫名其妙地成为了新闻的。
在辽宁鞍山市铁东区,市民廉明哲自家楼房所占地块拆迁,向铁东区政府申请公开地块拆迁补偿资金额度、使用及流向。这原本可以说是好办易办的事情,一点难度都不该有,很适合“马上就办”,但竟然要弄到法院里去。更不可思议的是,法院说了区政府要办,也等于白说。
廉明哲要求公开的拆迁,2010年9月下发通知,2011年3月公告发出,小区2015年已建好,拆迁时有争议,他的房屋未签协议被强拆。
廉明哲于2016年3月申请公开拆迁资金等事项,4月因未得到公开而起诉,9月法院审理,区政府称相关事项有的不属于信息公开内容,有的因小区未入住数据未经审计无法公开。法院判决区政府败诉,但直到今天,区政府既未上诉,继续法律程序,也未执行判决。近日,记者致电询问,区政府说“马上开会研究”。当事人则说,区政府一直是这样,这周推下周,今天推明天。
法律上的事情,法院已经说清楚了,判决也作出了,区政府还要研究什么?你要么上诉,要么执行。根据信息公开条例,区政府不必等居民去起诉就要满足其申请;你无法理解法规的规定,那么按判决书来。但区政府既不执行判决,也不去上诉,还要研究执行不执行判决,而且还想什么时候研究就什么时候研究,把法规规定、法律程序、法院尊严当成了什么呢?至于居民,区政府更是蔑视的,他们连法律都不想服从,当然更不必对居民进行服务。
区政府的胆子从何而来?不知道。根据各种迹象和势头,区政府似乎是不能有这种胆子,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两学一做、问责制度、监督条例、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等等,都态势迅猛,区政府应该没理由这样啊!还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绝不能阳奉阴违等等一系列重要精神,区政府应该知道有很多作风建设的反面例证啊!我们也知道,各种良好的趋向,是“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但这个区政府难道是处在世外桃源?
我怀疑区政府到底是没有账目,还是有账目不公开?糊里糊涂就去上项目、搞工程,不对利益相关居民作出必要的安排,听起来很不正经,但也未必就不会发生。如果是这样,区政府不去公开,就属于难言之隐。但按照今天的一般做法,那应该是查明情况、弄清责任,直接问责。
也可能区政府就是有账目不想报,说不定账目下面有见不得人的东西,说不定区政府就是不想让一个老百姓和法院弄到服服帖帖的,那多丢人。然而,见不得人的东西,在今天应该是一定要见光的;不想被搞得服服帖帖,属于有法不依,曝光机会很大,终究也是要被处理的。
这个区政府置身于作风建设、反腐败、全面从严治党等“压倒性态势”之外,是“永远在路上”的活例子。那么“态势”应当显出压倒性,“在路上”应当顺手一把就给治下。区政府有上级,执纪执法都有专门机关,应当把态势表现出来,把“在路上”的路走正了,别搞得区政府真可以那么拽,那么若无其事。有人要当反面教材,反面教材不收录他,是完全不应该的。
我们知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会有,各种意外例外都不免存在,风行草偃之下,总有挺风而立的草,越往基层越往下,权力也越容易“我自逍遥”“天高皇帝远”。但如果放任这种现象,那任何规矩就都不存在了,百姓就不可能活得顺当。这个区政府要被执行法律,法院应当做这件事;这个区政府的上级应当立即行动,事情总不应该变成被问责层级越来越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