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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央行要求第三方支付
备付金集中存管
解读:意在防范金融风险,不影响百姓正常使用
  资料图片

  第三方支付机构依靠大额备付金,躺着“吃利差”的好日子或将一去不复返了。央行昨日发布《关于实施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自2017年4月17日起,支付机构应将客户备付金按照一定比例交存至指定机构专用存款账户,该账户资金暂不计付利息。业内认为,备付金集中存管,是防止非银支付机构挪用占用、超范围经营甚至为洗钱等犯罪活动提供通道。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王静

  现状

  客户备付金规模巨大、存放分散

  本次规定主要明确了第三方支付机构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客户备付金,今后将统一交存至指定账户,由央行监管,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

  所谓客户备付金,主要是我们在网上购物时候,在收到货物进行确认之前,钱款一直会存放在支付机构的账户上,这些钱就是“客户备付金”。在第三方支付进行交易的过程中,由于交易程序的特殊性,会形成时间差,而这些时间差中沉淀的资金会非常庞大,这些资金在银行账户里产生的利息收入,就占到支付机构总收入的11%。而这些钱并不是支付机构的自有资产。

  央行表示,目前,支付机构将客户备付金以自身名义在多家银行开立账户分散存放,平均每家支付机构开立客户备付金账户13个,最多的开立客户备付金账户达70个。截至2016年第三季度,267家支付机构吸收客户备付金合计超过4600亿元,客户备付金利息收入占非银行支付机构总收入的9.52%,占净利润的比例更高。

  客户备付金的规模巨大、存放分散,存在一系列风险隐患。央行相关负责人介绍称,一是客户备付金存在被支付机构挪用的风险。二是一些支付机构违规占用客户备付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或其他高风险投资。三是支付机构通过在各商业银行开立的备付金账户办理跨行资金清算,超范围经营,变相行使央行或清算组织的跨行清算职能。四是客户备付金的分散存放,不利于支付机构统筹资金管理,存在流动性风险。

  新规

  交存比例最高24%,对支付机构影响不大

  根据通知,支付机构交存客户备付金执行以下比例,获得多项支付业务许可的支付机构,从高适用交存比例。其中网络支付业务: 12%(A类)、14%(B类)、16%(C类)、 18% (D类)、20%(E类);银行卡收单业务:10%(A类)、12%(B类)、14%(C类)、 16% (D类)、18%(E类);预付卡发行与受理:16%(A类)、18%(B类)、20%(C类)、 22% (D类)、24%(E类)。商业银行为支付机构交存的客户备付金不计入一般存款,不纳入存款准备金交存基数。

  央行表示,对客户备付金利息收入的依赖程度越高,交存比例越高,以抑制支付机构扩张客户备付金规模的冲动;支付机构的合规和风控能力及管理能力越差,评级结果越低,适用的交存比例越高。

  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是否会影响支付机构的日常经营?央行答记者问解释称,支付机构应将客户备付金的50%以上集中存放在备付金存管银行;另据统计,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有较大部分(2016年第三季度为42%)以非活期存款形式存放。因此,目前实施的交存比例不会影响支付机构的流动性安排。

  分析

  防范系列风险

  不影响百姓使用

  融360理财分析师肖微微认为,支付机构涉及客户备付金的领域多样,且机构间存在差异,部分机构实力欠缺,而支付行业客户备付金规模巨大、存放分散,由银行统一管理,可以防止非银支付机构挪用占用备付金、超范围经营甚至为洗钱等犯罪活动提供通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还能防范系列风险。

  肖微微也提到,从机构角度来说,之前备付金存放在公司账户,可以产生利息收入,现在央行接管备付金且不计付利息,压缩了支付机构的实际利润。新规从4月17日起实施,且首次交存的平均比例为20%左右,也是给支付机构一个缓冲和调整之机,但最终会实现全部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也是让支付机构回归业务本源。

  央行支付司有关人士也解释说,不计利息是为了防止非银行支付机构以“吃利差”为主要盈利模式,理顺业务发展激励机制,引导其回归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

  非银行支付是网购中常用的工具,这次的备付金集中存管是否会影响百姓正常网购?央行支付司有关人士明确回应,这项政策的实施,对支付机构会产生一些影响,但对老百姓使用非银行支付没有任何直接影响,只会让老百姓的资金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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