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起,《常州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实施细则》正式开始实施。昨天,常州市物业管理中心召开了新闻通气会,就细则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和解读。
记者了解到,除了管理权限下放、引入专业化管理、应急使用范围调整、申请人范围放宽和明确分摊原则等五大变化外(详见现代快报2016年12月21日生活常州),细则还明确了各个环节的办理时间,从而解决受理时间长、审批效率低的问题;此外,电梯、消防等特种设备应急维修后,不仅施工单位要自己检查,还要得到相关专业部门的技术验收合格后,才能办理维修资金结算,从而保障特种设备的维修质量。
接到报修申请,5-7个工作日必须上门查勘
据介绍,在细则实施前,从申请到使用维修资金,各环节办理时间没有明确规定,常有申请者会感觉申请时间漫漫无期。
常州市物业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由于动用维修资金环节多,如果再遇上申报不及时,某些申请主体不作为或乱作为,以及施工队难找等问题,中间一些环节就会卡壳,拉长整个过程。
为了提高受理审核单位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解决受理周期长、审批效率低的问题,细则就涉及到行政主管部门方面的事项,明确了各个环节的办结时间。
现如今,对于一般维修项目,接到报修后,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需在七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查勘,三十个工作日内审核使用申报材料,三十个工作日内审核结算申报材料;而对于应急维修项目,报修后,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就要组织现场查勘,在五个工作日内审核使用申报材料,三十个工作日内审核结算申报材料。
特种设备应急维修后,需经专业部门验收
之前,电梯、消防等特种设备应急维修后的办结手续,并没有进行明确,
细则施行后,由电梯检验机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验收报告或整改通知单后组织对电梯、消防设施进行应急维修的,不仅要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还需要经过电梯检验机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验收报告或销案通知书,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才能办理维修资金结算手续。“取得验收报告或者销案通知书,才能办理结算手续。”
新规实施前报修项目,仍到物管中心办理
物管中心提醒,一些在保修期内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应由建设单位来承担维修责任,而不应“自己掏钱”,应该最大程度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对于符合维修资金申请使用的项目,业主应认真履行表决义务,保障公共部位的及时维修。业主代表还应积极参加工程建设的监管,保障所使用的维修资金发挥最大作用。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常州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实施细则》施行后,报修的项目按照新规定统一到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行前报修的项目仍按照原有规定到常州市物管中心办理。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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