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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副局长被查后托人恢复工作
结果被6人组团骗了710万

  山东省即墨市地税局副局长刘某,因被人举报渎职被检察院立案侦查,后因证据不足未被起诉,为了尽快恢复工作,刘某通过朋友认识了自称“局长”“主任”的几个能人,然而交纳了710万元后案件并未撤销,意识到被骗后,刘某选择了报警。

  记者获悉,北京市高院终审以诈骗罪判处6名骗子10年半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副局长被查后,为恢复工作找“能人”

  山东省即墨市地税局副局长刘某报案称,2012年10月,因被人举报渎职,他被当地检察院立案侦查,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院未起诉,刘某被取保候审后案件一直未审结,刘某也无法正常工作。

  刘某的表哥冷某说,2012年刘某到北京找到他说想找人为自己申冤,冷某就想到了认识了十年的老乡薛某,于是介绍二人见面。

  薛某说他在北京认识领导,有关系。于是薛某又介绍了程某,薛某说程某在安全部工作,能耐很大。而程某也说自己在国家安全部工作。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份,程某曾给刘某看过自己的证件,是一个黑色外皮的工作证,外皮显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部,上面显示程某的职务为科级侦查员,所属部门为特勤局。

  随后程某安排刘某见了自己的领导孙某,孙某自称是国家安全部的局级领导,并给刘某看了自己的工作证件,并证实程某是自己的部下。

  过了一段时间,程某又说自己从安全部调到了中纪委工作。2014年2月,刘某到北京来,程某介绍了一个叫“王主任”的男子给其认识,程某介绍王主任是中纪委或国务院领导的秘书,王主任表示可以帮他达成心愿。

  按照“领导”要求给了710万办案费

  为了自己的案子,按照这些“领导”的要求,刘某先后拿出710万元的办案费,其中最多的一次给了400万元。

  刘某说,2014年2月在北京见到程某和自称来自中纪委的王主任,二人说可以给刘某办这件事,但需要400万元。

  “我当时表示要考虑考虑,觉得钱款数额太大,不想办。”刘某说,但是薛某告诉他,已经托上人了,如果出尔反尔,程某会不高兴,会动用关系,让他出不了北京。无奈,刘某回老家凑了500万元又返回北京。

  2014年3月16日,在海淀区万寿路一宾馆房间,刘某给了薛某、程某400万元现金,程某给他写了承诺书,内容是收其现金400万元,保证在7个工作日内让即墨市检察院停办案件,按照撤销程序出具法律手续,解除对其本人及财产采取的强制措施,恢复工作。

  薛某作为担保人和见证人签字。七天后,案子毫无进展。半个月后,程某、薛某又找各种理由推脱,称举报人花了2000多万元,还找了中央领导,他们需要找关系平息这件事。

  “我一直抱有幻想,直到后来联系不上薛某,感觉自己被骗了,就到派出所报警。”刘某说,后来警察让他配合将程某约出来,于是刘某以想见一下那个王主任的名义,让程某将王主任约到万寿路附近一个茶馆,见面时那个王主任承认从程某处拿走400万元,当月20日前能把事情办好。刘某说自己几乎又相信了他们,但后来还是通知民警到茶馆抓获了程某。

  案发后,公安机关查清了这几个能人的真实身份,薛某为青岛某投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青岛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股东。程某于1991年退伍后在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招商局上班,2008年开始到北京做工程项目。而那个自称王主任的人实际姓赵,赵某的工作单位并不是中纪委,而是北京一家科技有限公司,他的职务是生产部副部长。

  此外,在案发后经警方调查,安全部下属根本没有特勤局。据《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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