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在于,名为“指导意见”,实为行政命令。对一项民间传统采取“限高令”,违者受罚,这就管得太宽了点。县名为“台前”,但这种事最好还是站在台后的好。
现代快报首席评论员 伍里川
2016年12月27日,河南省濮阳市台前县下发《台前县农村红白事标准参照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对红白事的彩礼、酒席等标准提出指导意见。文件对红白事标准进行了明确要求,要求彩礼总数控制在6万元以内,不执行要被惩戒。(详见今日快报封13版)
能看出来,当地政府为了倡导新风,心都要操碎了。尽管网络上就此争议四起,但对新政的良好出发点必须认可。
问题在于,名为“指导意见”,实为行政命令。对一项民间传统采取“限高令”,违者受罚,这就管得太宽了点。县名为“台前”,但这种事最好还是站在台后的好。
彩礼“上天”,对谁都没有好处。必须承认,彩礼漫天要价,已经成了一些地区的“公害”之一。这些年天价彩礼,制造了不少起悲剧,甚至有人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
彩礼是民俗文化,由来已久。彩礼风俗当然是良莠不齐的,对那种让人愤懑、要人命的彩礼应当说不,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怎样“说不”,得费点思量。
2016年11月28日,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召开会议,要求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婚丧大操大办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台前县新政的支持方多援引这一消息,来说明推行禁令的必要性。
但这种论证错就错在,把温和理性的精神文明建设与强制性的行政命令混为一谈。高层的精神非常明确,是要通过耐心细致甚为艰苦的引领性工作,将“旧风”遏制住。
要是什么事都“一刀切”,那精神文明建设也太简单了。地方不能打着落实精神的旗号,实行扭曲原意、不管三七二十一的粗暴规定。
何况,把彩礼限制在6万元以下,看上去简单明了,但操作性不强。谁来监督、如何惩戒、谁来执行?考虑到有限的行政资源,未免让人头痛。
此外,既为彩礼,就有“讨彩头”之意。富裕人家,出份大彩礼,表达对新人的祝福,有何不可?如果硬要人家执行“6万限令”,是不是太不近人情了?
当前,一些地方纷纷出台类似“限高令”“限桌令”的举措,上门叫停寿宴的也有之。但这些“作为”,不仅引来口舌之争,具体效果也从未见过表述。可谓吃力不讨好。
其实,地方政府更该通过天价彩礼现象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为何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要起彩礼来反而“唯高”?可以说,一些欠富裕家庭,对于养老有着现实的忧虑,希望通过嫁女赢得一份“保证”。这样的想法当然不够“高尚”,但却折射出人们内心深处的某种不安。
与其费力干预习俗而不彰,不如大力扩宽平民增收途径、提升养老质量。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对于彩礼的饥渴程度就会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