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业委会的陆续成立、业主维权意识的增强,加上物业服务领域格局的变化,南京最近一两年进入小区换物业的高峰期,为此也闹出不少纠纷甚至冲突。不过,就在2016年12月30日傍晚,月牙湖花园小区相对平静地完成了换物业的过程,栖霞物业撤出小区,业委会聘用的临时物业进入接管。而为了这一天,业委会和部分业主花了近两年的时间,最终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栖霞物业虽然有不同意见,还是选择了服从与退出。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孙玉春 文/摄
服务18年的老物业终于退出小区
元旦中午,现代快报记者来到月牙湖花园小区,小区从1998年开始入住,有703户业主,当时属于高档小区,长期位列“全国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
记者看到,小区门岗已经换成了业委会临时聘用的“江苏爱涛”的保安,小区门口挂着欢迎新物业进驻的条幅。
据了解,作为开发商栖霞建设集团下属的物业公司以及小区前期物业,栖霞物业在该小区服务了18年左右。在小区内部,栖霞物业始终有不少坚定支持者,也管理着原开发公司所拥有的一些配套设施如会所等,小区物业收费标准也不太高。那么,为何物业公司会走到必须退出这一步?
与业委会闹矛盾,物业要撂挑子
小区第一届业委会是开发商主导成立,第二届开始由业主选举成立。2006年初,业委会和物业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期限一年。这是物业所签订的唯一一份合同,合同到期双方未续签,而是由物业公司继续服务。
2006年成立的第三届业委会由于多种原因未能改选,延续到2014年。据第三届业委会负责人之一李女士介绍,业委会就小区管理问题与物业发生矛盾,物业多年未将维修基金归集到市里面,停车费的3成应该上缴业委会用于补充维修基金,也从未落实。2006年,业委会11名委员,每人出资500元,请律师跟开发商打官司,最终要回小区游泳池的所有权。业主们又通过城管部门拆除了会所的违建。
李女士称,业主要求物业与开发商切割清楚,对小区负全责。会所位于小区外侧,原本小区大门在会所外面,后来移到里面,让会所单立。会所没有提供业主活动场所。第四届业委会于2014年下半年选举产生后,酝酿调整幼儿园和会所的物业费标准。据现任业委会主任张先生称,这些场所产权原属于开发商,用于出租经营,而收费标准甚至低于住宅。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提到调整这些场所的收费,却没有提到调整物业费以及续订物业合同。
随后,栖霞物业在2014年12月27日发出公告,提出要退出月牙湖花园的物业管理,并决定在2015年3月底撤出。
业委会胜诉,老物业必须撤出
这一纸撤出公告最终导致了艰难的“拉锯”。业委会选择了强硬的回应,随即回函,同意栖霞物业撤出,并启动物业重新选聘程序。
到2015年3月,江苏万园物业公司被选中为新的物业,并着手接替栖霞物业。但是这时候,栖霞物业的态度已经改变。而业委会则坚持与之“斗法”,双方开始了长达一年多的缠斗。
业委会能否代表业主起诉,首先成为焦点。据了解,部分业主在2015年1月和3月先后召开临时业主大会,并形成了要求业委会与栖霞物业续订合同的决议。但业委会认为此临时业主大会不合法。其间,一名业主起诉要求法院撤销业委会选聘万园为新物业的决议,由于在业主人数和双过半上的问题,该业主胜诉。
但业委会也展示了韧性。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他们再次在没有经费的情况下自筹资金,每名业委会委员出资3000元,此外,还有数十户业主出资,据业主徐女士介绍,最多的一名业主个人就捐资1.5万元。业委会随即将栖霞物业告上法庭,而法院最终认定栖霞物业应该自撤出公告后3个月内撤出小区,并办理移交手续。栖霞物业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老物业曾被法院列入失信名单
不久前,秦淮区法院执行庭组织一次“执行异议”听证,现代快报记者也到场旁听。栖霞物业方面仍然认为,执行时机不成熟,不宜立即执行。他们已向省高院申诉,得到了受理。部分业主到庭作证,认为业委会有些做法违背业主意愿,很多官司尚未了结,不具备执行条件。栖霞物业对这部分意见也表示认可。
但法官现场表示,执行程序已在2016年8月15日启动,有些法律关系也很清楚。
在听证举行前后,秦淮区法院将栖霞物业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终,2016年12月30日,栖霞物业撤出。但是,后续是否还会继续诉讼战,还不得而知。